解读上海法院判决: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受保护 但中国不认可行情交易平台_比特币:LIBERO价格

吴说区块链划重点:此次上海法院判决,经过二审,内容非常丰富,是对加密货币法律/政策意义的再次更新,有以下几点启示,1: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合规,并且其商品属性受到法律保护。2:CMC行情平台以及其他交易平台不受到我国法律认可。3:更进一步,加密货币如果作为货币去进行购买、与法币兑换,也可能无法受到法律认可。

昨日,币圈又热闹了,“比特币被我国法律认可”的言论一度刷屏。

不禁想起,去年10月国家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那一天的币圈,人心振奋呐。

一切的YY,源自上海一中法院的一起关于比特币的财产损害纠纷案。

基本案情

数据/机器智能美学先驱Refik Anadol推出解读量子物理的艺术NFT:金色财经报道,根据德国知名画廊“国王画廊”(K?NIG GALERIE)披露,媒体艺术家、导演和数据/机器智能美学先驱Refik Anadol在misa.art平台上已售出1000 NFT,这些NFT是Refik Anadol系列作品《QUANTUM MEMORIES : NOISE》的一部分,Refik Anadol使用 Google Quantum AI量子计算研究数据和算法来探索平行世界的可能性,并开发了一种定制的程序相干噪声实现,利用超越经典测量的计算surflets(Surflets:包含平滑不连续性的多维函数的稀疏表示)。这件作品的灵感来自于量子物理学中的多世界解释,并对其进行了推测——该理论认为有许多平行世界与我们自己的空间和时间存在于相同的时空。[2021/9/27 17:08:54]

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许,严冬、吕芳、张飞、傅云至皮特和妻子王晓丽的住处,殴打和威胁皮特、王晓丽,迫使二人将持有的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的账户内。

动态 | 纽交所为Bakkt测试举行启动仪式 外媒解读此举表明监管机构已为Bakkt开绿灯:据Trustnodes消息,比特币结算期货平台Bakkt将于7月22日开始测试。7月18日,纽约证交所(NYSE)董事会已举行比特币结算期货启动仪式。区块链投资基金Pantera Capital首席执行官Dan Morehead表示在Bakkt数字资产峰会(Bakkt Institutional Digital Asset Summit)上表示:“我们坐在纽约证交所的董事会会议室里——这是比特币的第一次。”Trustnodes评论称,到目前为止,峰会没有取得什么成果,也不清楚是否有媒体受邀,但此次活动的举办表明,经过数月的漫长过程,Bakkt目前正在推进比特币期货的测试工作。Bakkt已经通过自我认证获得了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批准,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旧的规章制度得到了政策上的调整。[2019/7/20]

严冬等四人被刑事处罚,并承诺自愿返还从皮特、王晓丽处获取的比特币及天空币。然而,只是一张空头支票。皮特、王晓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

动态 | 加密资产机构加大对软件开发商投入,以通过算法解读市场情绪:据cointelegraph消息,随着近期比特币波动性的加剧,加密资产管理公司和对冲基金正在加大对软件开发商的投入,以通过算法研究解读市场情绪。帮助他们解释和利用市场情绪信号,获得更高的收益。[2019/7/17]

一审法院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88个、天空币6,466个,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oinMarketCap.com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及当日美元牌价,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

严冬等四人不服上诉。二审中,皮特、王晓丽自愿放弃追索天空币,但坚持追索比特币。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中天空币的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其他判决内容予以维持。

动态 | 肖磊解读特朗普“攻击”Libra原因:Libra没有明确跟美元挂钩:7月13日消息,财经专栏作家、财经评论员肖磊解读特朗普“攻击”Libra原因,他认为特朗普说Libra不可靠,而且需要获得一张银行牌照,接受监管。其实这里隐含的意思是,Libra没有明确跟美元挂钩,所以不可靠,没有美国监管机构的批准,就不能干金融的业务。[2019/7/13]

——上海一中法院

1比特币终获法律认可?

看完判决,先划重点。1、认可了比特币的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2、不合法手段获取比特币的,应依法返还或者折价赔偿。

其实,这并不是一份新鲜的判决。早在2018年,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比特币具有“商品属性”,可以作为商品被接受者依法使用货币购买。2019年,该法院又进一步,认为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杨东教授解读:央行开展对虚拟货币的清理整顿,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始终是基础:杨东教授发文称,当前虚拟货币交易存在一定风险与乱象,而投资者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因为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业态在包装和销售小额化金融资产的同时,也将金融风险扩散到了广大小微投融资者之间。但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是区块链应用于金融业态的重要基础,金融科技必然回归到投资者保护。[2018/3/31]

19年的判决,其实和本案原理类似。当时有媒体宣传报道,但效果不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原告败诉了。而败诉的根本原因是证据问题——原告举证不利,并不是法律问题。正所谓“一白遮百丑一黑毁所有”,法院对比特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可,生生的被败诉的结果遮盖了。

如何理解所谓的“财产属性”?1、它是民法上的概念,这一点很重要,需和其他法律领域作出区分。2、法律上要求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解释起来略微复杂。对于普通公众,为了方便理解,可以类比早年的Q币、以及网络游戏装备等。3、基于这一财产属性,合法持有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严禁任何人使用非法手段侵犯合法持有人的权利。

总而言之,无论94前,亦或94后,我国法律法规从未禁止比特币的合法持有,对其作为虚拟财产、商品属性及对应产生的财产权益更是予以了肯定。

为什么官方甚少提及此观点?凡事都有两面性,怕公众偏听偏信,盲目入市忽视风险。

2财产≠货币

94之后,监管风向从未变过。每次币圈舆论风向的大起大落,都只说明一个问题——公众对“比特币”的认知不全面不透彻。

准确的说,涉及3大误区——1、谈到发展区块链,就是支持比特币;2、谈到虚拟货币风险,就是完全不认可比特币;3、谈到发展数字货币,就是比特币有前景。显然,这3个观点都是错误的。

币圈普通公众,最核心的误区,还是第2点,即认为比特币是完全非法的存在。这个观念,真是深入人心。举个例子,平日会和一些资深法律同行交流,他们不了解币圈,几乎都是“谈比特币色变”,直呼非法。试想,如若完全非法,火小律作为一名司法机关离职人员,岂不是莫名给自己挖坑呢?!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主要原因,还在于国家屡屡发文,谨防比特币各类风险,又严禁金融机构等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币圈割韭菜惨案不断爆出,平台方获刑,导致很多人不明就里的认为一切和比特币沾边的就是非法的。

作为币圈韭菜,必须看清国家打击的是什么?背后的核心意义是什么?我国严禁ICO及类ICO集资行为,其背后核心意义在于——我国始终否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什么意思?比特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也就是说,不能作为货币消费购买商品、也不能和人民币依法兑换等。法定的数字货币只能是央行将来发行的DC/EP,任何威胁到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的,都是不被认可的。

总结而言,在金融领域,比特币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还是很高的。

3币币交易,合法么?

回答这个问题,得先从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内容说起,二审法院官宣中,有一段看似不那么重要的话,被特别标黑加粗了。为什么?

法院在重申国家政策,一个一直没有变过的政策。截至目前,我国严禁任何平台及机构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或者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或者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也就是说,原则上不支持比特币与人民币之间的价值转换。既如此,为什么又判决相应的折价赔偿金?举个例子,A问B借一艘船出海,结果船沉了,没法还,只能换其他等价物品代偿。但怎么确定价格?毕竟船沉了,没法官方估价,只能靠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了。此处的折价赔偿,可以理解为一份新的协议,只有在无法原物归还的情况下,才能执行。从法律上论,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新的变通,但基于很多前提条件,不一一说了。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为什么一审判决支持的情况下,皮特会在二审中放弃天空币的索偿呢?涉案天空币约50余万元,金额不小。可能的原因,不多说了,留给喜欢动脑的朋友想想。

回到最初的问题,币币交易合法么,很难一概而论。涉及法币一定不行么,可能有变通方法。这一观点,我在其他文章中提过,有兴趣可以看看《火律专栏:币圈委托投资如何避免血本无归?》

最后,还是那句,币圈的法律仍属于半朦胧状态,很多问题牵扯甚广,也取决于不同地区司法机关对虚拟货币的认知程度。“牵一发动全身”,看似类似的案件,即使抄作业,也可能抄出截然不同的答案。建议有问题,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再行动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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