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德国正式将数字资产归类为金融工具,不具备货币法律地位_虚拟资产:虚拟资产什么意思

周一,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公布了监管指南,将数字资产归类为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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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财政部澄清:并没有禁止加密货币:金色财经报道,1月4日,爱沙尼亚财政部已出面澄清有关禁止加密货币的传言,据官方公告显示,拟议的草案仅适用于为自然人或法人或代表自然人或法人开展加密货币活动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VASP),不包含任何禁止客户拥有和交易虚拟资产的措施,也没有以任何方式要求客户分享他们的钱包私钥。此外,爱沙尼亚财政部还透露,该法案仍需经过议会三读,旨在收紧现有加密服务提供商的许可,但不会影响拥有和交易加密货币的个人用户。

此前消息,知情人士透露,爱沙尼亚将对其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VASP) 的定义进行全面修改,拟禁止该国的非托管软件钱包以及 DeFi 产品并影响用户的比特币所有权。(coingape)[2022/1/4 8:23:40]

根据该金融监管机构的说法,虚拟货币是“价值的一种数字表示形式,没有任何中央银行或公共机构发行或为其担保,不一定与法律规定的货币挂钩,并且不具有一种货币或钱的法律地位。但被自然人或法人视为交换媒介,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传输,存储和交易。”

鹏博士澄清尚未对区块链子公司实际出资:针对此前“鹏博士与南京第三极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鹏博士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的传闻,鹏博士(600804.SH)发布澄清公告称,该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目前双方尚未实际出资,且未明确约定出资时间。针对此次合作对公司发展的影响,鹏博士在公告中表示,该子公司尚无技术储备,未开展任何业务,未来业务发展尚不明确,目前对公司业绩无影响。[2020/3/10]

该监管机构还澄清说,包括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内的多个实体对加密货币的定义是重叠的,这构成了其分类的基础。

Coinbase向美国国会提交证词 要求监管机构澄清数字货币所属性质:Coinbase向美国国会提交了书面证词,围绕“数字货币是否应该出于方便监管而被划分为证券”进行提问。该交易所并未获得证券交易平台资质,由于美国监管机构已将比特币、比特币现金、以太坊、莱特币4类数字货币划分为虚拟货币而非证券,Coinbase不提供上述4类币种以外的数字货币交易服务。[2018/3/14]

该指南还指出,加密货币的广泛定义是因为此前不是会计单位的数字资产不属于之前的任何资产分类。

澄清加密货币法规

在此之前,BaFin更新了其现有的反法律,要求提供加密货币托管的公司获得经营许可证。它还阐明,它将不会对已经提供此类服务的任何无许可证实体进行处罚。这些公司只需要表明他们打算在3月31日之前获得这种许可证,并在11月30日之前申请一个许可证。

根据当地报道,现在有40多家德国银行正在寻求BaFin的批准,以便在该国提供数字资产托管服务。

BaFin表示:“根据该法规的措辞,相关企业没有必要同时存储,管理和保护用于持有,存储或传输加密资产或私有加密密钥。

“本规定的目的是,托管意味着将加密资产作为第三方的服务来照顾。这主要包括服务提供商,他们将客户的加密资产存储在一个集体清单中,而客户自己并不知道这些资产所使用的加密密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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