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特现场 | 李礼辉:全球性数字货币更应警惕,超主权、超银行将导向金融颠覆_数字金融:BUSINESSES

1月15日,在易趣财经、一本区块链、《金融理财》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破界?融合区块链与数字金融高峰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发表了致辞,他分享了数字技术变革重构金融模式的3个方面,具体说明了法定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和全球性数字货币的影响,并给出了3点建议。

以下是李礼辉演讲全文,由巴比特整理发布。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看到数字技术的变革正在重构金融模式,我具体分享三个方面。

第一、数字交互可能打造零距离,弱中介的经济架构。大家所熟悉的商业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主体各自独立、平面交互式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的链接环节比较多,效率比较低,成本也就比较高。现在数字技术正在打造一个立体交互的世界,特别是区块链技术,它所具有的分布式、端对端、开元式、多中心的特征,有助于信息的运行传递,实现信息贡献,管控并行交叉,有可能重构技术架构,再造商业模式。特别是在交易对手多、交易环节多,管理链条长、离散程度高的场景中,可以构建时空折叠、立体交互的商业架构,提升合作的效率和运营效率。

这里的亮点是直接可靠的数字交互,特别适用于高并发、多平台的金融交易场景;暗点是端对端、弱中介的数字交互,可能冲击金融业的中介地位。我们大家都知道,恰恰是平面交互的经济结构,赋予金融业至关重要的中介地位,包括信用中介、交易中介、支付中介。中介是金融业的本源,是金融业的财源。而在数字化的金融市场中,如果我们利用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机制和人工智能的智能定价、智能撮合机制,有可能建立公平、对等、点对点的直接交易的机制,从而淡化中介。金融的内核在于中介,所以数字化的市场,这样一种去中介的效率有可能冲击传统的金融模式。如果金融中介的经济职能被淡化,那么金融中介业务的空间就可能被压缩,因此在数字化时代,金融业必须创新自己的中介功能的定位。

第二、数字信贷有可能推进高效率、低成本的信用普惠。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在数字信贷领域已经取得了初步的进展,一是应用数字技术对人或者物进行特征的识别和时空的定位,这样就可以认证身份,确认点对点端对端的控制、指挥、调节的权利,也可以对物权进行认证,对物品进行认证,确认物权的价值和它的归属。

二是通过数学的方法来解决信用问题,应用区块链的共识算法和自然合约等技术可以通过算法程序来表达规则,这就可以自行确定并自动执行交易各方认同的商业条款,而且可以引入法律规则和监督控制的节点,我们只要信任共同的算法程序就可以建立互信。与此同时,我们用大数据的技术,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判别企业法人或者自然法人的信用状态,发现信用、发掘信用的价值。数字信任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来说,它的价值在于可以在广域高速的网络中,建立零时差、零距离的认证工具,提高物联网的实际效率和运行的可靠性,也可以在信任未知或者信任薄弱的环境中形成可信任的纽带,节省信任形成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加持商业信用。

数字信贷主要的优势是高成本、高效率、低成本的普惠性,这将是创新型金融的亮点,但同时也会是守旧型的金融的暗点。那些把握核心数字技术和应用能力的企业,有可能大幅度的降低成本,获得优于同行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如果金融机构内部成本总是高于市场的平均成本,那么它对应的业务就可能被淘汰,金融机构也可能会失去核心的竞争力,这就将重构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的模式。

第三、数字货币可能导向超主权、超银行的金融颠覆。

关于法定数字货币,我觉得它的亮点是。它可以强化支付系统的公共属性,节约现金流动的成本,推进普惠金融,可以为数字资产交易提供端对端的可靠支付工具。但它也有暗点,特别是对商业银行来说,在法定数字货币的这种发行机制下,公共存款可能从商业银行转向这些中央银行的,这就会削弱商业银行的初始信贷能力和它的盈利能力。

关于虚拟货币,我这里就说两点,一是它的技术性缺陷,在去中心化的公有区块链的架构中,全网验证需要超大规格的数据同步,因此这种虚拟货币到现在也没有办法解决交易效率和规模化应用的问题。二是虚拟货币还存在经济性缺陷,这种缺陷在于它的价值不稳定,它的投机性太重。比如2018年,比特币的最低价格跌到3150万美元一枚,比最高价的19,000多美元跌了84%,所以我认为就目前来说,虚拟货币还很难进入大众化的交易和支付场景。

关于全球性的数字货币,更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因为它可能导向金融颠覆。一是超主权,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地位,本质上取决于公众的信任,所以弱小国家如果遭遇特别重大的经济困难,它的主权货币就可能失去国民的信任,就可能被全球性的数字货币所取代。发达经济体的主权货币可能会成为全球性数字货币的锚定对象,但货币的主次地位将会更替。全球有可能出现几个超主权的数字货币系统,而且全球性的数字货币也许不再有明确的国别标签,最为重要的是公众认可的全球性的商业信用和全球性的数字信任。

二是超银行,比如Facebook推出的Libra,他的目标是提供可以覆盖全球各个角落的点对点、端对端的交易和转账平台,形成可以覆盖全球各个角落,覆盖全球几十亿人口的金融基础设施。这就可能从支付清算入手,逐步进入储蓄、融资、投资、保险、资产交易等领域,渗透平民大众的经济生活。这个时候也许就不再需要商业银行,不再需要第三方的支付机构,它们有足够的能力来竞争、来博取金融业的市场。

综上所述,关于数字技术的数字交互、数字信任、数字货币,将重构我们的金融模式。中国将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数字金融市场,也必将是技术竞争和商业竞争最激烈的市场。

未来我们怎么做,我这里提几点建议:

第一、我们要掌握数字技术的主导权,国家应该进一步明确数字产业的政策,鼓励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大力培养我们自己的数据科学家、算法科学家、人工智能专家和网络安全专家,在数字技术的关键领域,掌握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在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的关键领域,建立我们全球性的竞争优势。

第二、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和贡献,数据是资源,数据是财富,数据也是竞争力,数据的一致性和延展性越高,数据的专业价值和经济价值也就越高。所以我们应该穿透行政性的数据孤岛,实现公众数据的贡献,我们也应该穿透局域性的数据孤岛,建设专业化的数据库。

第三、鼓励企业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市场获客的能力和成本控制的能力。规模化经营可以造就的竞争力效应,新技术的成功应用同样可以造就,企业的技术创新应该做到效率更高、成本更低,能够创造具有商业价值的经济规模,具备社会认可的可靠性。如果我们能够真正的推进技术、资本、数据、市场等资源的整合,以效益为中心,重构我们商业合作的模式,这就可以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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