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打击“区块链” 法律和技术缺一不可_ETH:BNBTC币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11月25日02版

作者:张智全姚明平

面对“区块链”已经抬头且有蔓延的势头,在强调对其依法打击的同时,还应从技术上扎紧“笼子”。

近期,区块链技术大热。一时间,多种数字货币价格上涨,资本应声狂欢。从幕后走到台前,区块链技术火热背后,另一场“盛宴”也在暗流涌动:蹭热点投资者、炒作数字货币“割韭菜”、发行“空气币”、打着区块链旗号、……借区块链之名的招摇撞行为大有抬头之势。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出台区块链司法应用发展规划:金色财经报道,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出台区块链司法应用发展规划,将引入更多区块链司法应用场景,提升区块链司法应用能力。

谈到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相城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俞水娟信心满满:“我院将拓展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智能合约、电子卷宗节点管理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举证质证等其他审判业务流程的应用,力争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取得切实成效。”[2023/8/7 21:29:17]

区块链是一种网络数据分布库,具有传统数据库不可比拟的透明高效、防篡改、去中心化等优势。作为一种具有颠覆性的核心技术,区块链广阔的应用场景,在吸引资本进入的同时,也让不法之徒嗅到了的“商机”。这其中,尤为惹人注目的莫过于区块链幌子掩盖下的。从此前破获的不少典型案例来看,每起“区块链”涉案人数之多和涉案金额之大,都超乎寻常,凸显了对其依法打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强化数字化监管方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色财经报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6月9日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金融开放的提速通常伴随着金融风险的加剧。进入数字金融时代,金融风险和金融交易瞬息万变,需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来支持金融监督,防范化解风险,推进金融发展。当前,上海金融法院正在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防范预警风险,促进协同治理,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上证报)[2023/6/9 21:27:03]

作为传统的升级版,“区块链”的性和诱惑性更大,最容易让人受上当。但不论其怎么精心包装,在本质上始终与传统一脉相承,为法律所禁止。我国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以取财物为目的进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按组织、领导活动罪的罪名定罪量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的相关规定》区块链证据被重点提及: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该规定共36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和电子数据,经当事人举证质证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法认定其内容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尤其是在区块链证据方面,更是用4条内容加以重点说明。(易保全)[2021/1/22 16:45:46]

可见,即使穿上了区块链马甲,也必然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鉴于“区块链”的巨大危害性,近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收到了良好治理效果,在有效遏制了该类犯罪多发势头的同时,也为依法打击“区块链”犯罪积累了宝贵司法经验。

不过,与司法依法打击“区块链”犯罪的下游治理效果相比,公众更多关注是否能从技术上对“区块链”进行事前防范。所以,面对“区块链”已经抬头且有蔓延的势头,在强调对其依法打击的同时,还应从技术上扎紧“笼子”。换言之,打击“区块链”犯罪,法律和技术手段缺一不可。

客观而言,“区块链”因高技术的运用,给监管增加了难度,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只能束手无策。实际上,多数以区块链为名的项目,都会在网络上频繁传播、留痕,监管职能部门只要加强监管,就不难发现线索。监管部门只要上心,即能按图索骥揪住者的尾巴。对此,监管部门必须秉承“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治理思维,切实创新监管手段,采取精细化应对措施,从源头上织密技术防范大网,从而最大限度地让穿着区块链马甲的犯罪没有窜出笼子的机会。唯有如此,才能让对“区块链”犯罪的打击收到上下游同时发力的治理效果,从根本上遏制该类犯罪的多发蔓延势头。

当然,在给“区块链”套牢法律和技术双重辔头的同时,也要教育引导公众在诱惑面前,必须保持“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清醒头脑,从而以理性的认知态度,让不法之徒利用区块链之名行之实的伎俩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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