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2019年香港证监会最新版虚拟资产监管条款_虚拟资产:OIN

2019年10月4日,香港证监会正式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监管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持牌企业的备考条款及条件,这是继香港证监会于去年11月发表《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之后,正式发布更加具体的针对持牌虚拟资产管理人的监管条款。

香港数字资产管理集团HashKeyGroup旗下的区块链投资基金HashKeyCapital研究团队在该新规发布后撰文,第一时间分析了香港证监会针对虚拟资产监管的「新规」与对传统基金管理公司的要求《基金经理操守准则》的些微差异。

HashKeyCapital研究团队指出:

-虚拟资产「新规」的框架和《基金经理操守准则》基本一致;-关于虚拟资产的「新规」更像一般性质的操作准则和监管规范,帮助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在实践中约束行为并提供一般操作指引,可以看成是操守准则的虚拟资产版本。

观点:Coinbase在与美SEC的法律斗争中面临生死考验:6月7日消息,彭博社今日刊文称Coinbase在与美SEC的法律斗争中面临生死考验,SEC的执法推动对Coinbase尤其不利,Coinbase去年80%以上的收入来自美国,现在其商业模式面临着近乎生死存亡的威胁。Ashbury Legal的律师Ashok Ayyar表示:“对于Coinbase来说,这个案子是生死攸关的,因为它更集中在美国市场。预计Coinbase会对此展开激烈的诉讼。”

此前昨日消息,SEC起诉加密交易所Coinbase,指控Coinbase未能在该机构注册为经纪商、交易所或清算公司,且Coinbase的质押计划也违反了证券法。在对Coinbase的诉讼中,SEC将SOL、ADA、MATIC、FIL、SAND、AXS、CHZ、FLOW、ICP、NEAR、VGX、DASH和NEXO代币认定为证券。[2023/6/7 21:21:16]

此外,HashKeyCapital研究团队还专门将关于虚拟资产的「新规」与《基金经理操守准则》进行对比,并将主要的不同点提炼出来。以下为HashKeyCapital研究团队撰写的报告,供读者借鉴。

FTX及其关联公司反对延长Genesis的法院调解和谈:金色财经报道,在最近的一份法庭文件中,FTX及其关联公司反对延长法院调解的破产加密货币贷款机构Genesis的和解谈判,FTX表示,尽管它是Genesis的主要债权人,但它没有被邀请参加5月份法院指定的调解,该调解涉及Genesis、其母公司数字货币集团和债权人Gemini Trust Co。

这家破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还反对Genesis Global提出的一项动议,该动议试图将FTX债务人的债权估计为0.00美元,声称它是Genesis破产保护程序中最大的债权人,债权价值高达39亿美元。

另一方面,Genesis公司认为,抛出FTX的债权对于避免不适当地拖延债权人分配的时间和金额,以及迅速寻求确认第11章计划至关重要。

此前报道,FTX寻求从Genesis追回近40亿美元资金,包含现金和加密货币。[2023/6/4 11:56:28]

一、背景:

富兰克林邓普顿CEO:加密行业的未来将受到监管:金色财经报道,富兰克林邓普顿的首席执行官Jenny Johnson表示,她认为该行业接受更多法规的到来很重要,无论他们喜欢还是喜欢不是。Johnson说,该行业的未来将受到监管,而像比特币这样的加密货币会分散人们对加密技术真正创新区块链技术的注意力。

Jenny Johnson说,比特币是对最大破坏(对金融系统的影响)最大的干扰,那就是区块链。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比特币变得如此巨大,以至于它对作为储备货币的美元构成威胁,美国将限制比特币的使用。货币对政府管理经济非常重要。他们不会将自己的货币让给这种全球货币的概念。[2023/4/27 14:29:20]

2018年11月1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表了一份《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除其他事项外,证监会宣布将会向管理或计划管理(i)已述明投资目标为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或(ii)有意将投资组合中10%或以上的总资产价值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统称为“虚拟资产基金经理”)施加条款及条件。

政协委员张英:积极参与数字货币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金色财经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张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对标DEPA等数字经济规则,率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地区,开展规则的综合集成和压力测试,设立高标准规则集成的数据国际合作试验区。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数字货币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

在他提交的《关于释放数据要素潜力 更好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提案》中,张英建议,创设面向国际数据合作的关键基础设施,增强国际间连接能力与算力协同,加强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探索“数据可用不出境”等新机制、新模式。[2023/3/6 12:43:59]

2019年10月4日,香港证监会宣布了《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该条件日后将施加于所有虚拟资产基金经理。

V神向Kraken转入约32.44万枚USDC:2月15日消息,据PeckShield监测,Vitalik Buterin 将约 210 枚以太坊交易为约 32.44 万枚 USDC 并转入 Kraken。[2023/2/15 12:08:24]

《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以下简称“新规”)在我们看来为对虚拟资产基金经理的一般性要求,在牌照方面的要求没有新的变化,仍然和2018年11月1日《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一致。

二、「新规」可以看做是《基金经理操守准则》的虚拟资产管理版本

“新规”主要内容分成六个部分以及三个附录:六个部分分别为:1、一般事项;2、一般原则;3、组织与架构;4、虚拟资产基金管理;5、与基金及基金投资者交易;6、向证监会作出汇报。

三个附录分别为:

1、适用于从事管理委托账户的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2、风险管理的监控技术及程序;3、风险披露声明。

如果对比SFC对传统基金管理公司的要求-《基金经理操守准则》,我们发现“新规”的框架和操守准则基本一致:

所以“新规”更像一般性质的操作准则和监管规范,帮助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在实践中约束行为并提供一般操作指引,可以看成是操守准则的虚拟资产版本。

三、要点内容

我们通过将“新规”和《基金经理操守准则》进行对比后,将“新规”中主要的的不同点提炼出来,总结如下(以下数字编号为“新规”中章节编号,以及对应页码):

3.7首次发行P10

该部分提到了虚拟基金管理公司参加首次代币发行的一些基本要求,对应于《基金经理操守准则》3.7基金经理参加首次公开募股(IPO)的要求,基本一致。

4.保管(《基金经理操守准则》中称为“托管”,英文版本均为“Custody”)P13

Custody部分中,“新规”和《基金经理操守准则》变化较大,部分重要内容有:(a)虚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监控交易平台和保管人的IP地址和钱包地址;(b)虚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以接收和管理客户的法币;(c)虚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非常全面的评估不同保管安排(如谁来保管、保管地址、线上线下等)的利弊、特征和特性(如安全措施、支持资产、分叉升级等);(d)虚拟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选择自行保管或者委任独立保管人进行保管;(e)虚拟基金管理公司要详细评估独立保管人的资质,并将虚拟资产的保管安排详细披露给基金投资者。

5.3保存记录P17

该部分提到虚拟基金管理公司应保存:(a)一段不少于7年的有关记录和文件;(b)一段不少于2年的有关涉及该虚拟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买卖虚拟资产的交易指示和记录。

附录1部分-用于虚拟资产委托账户管理公司的额外规定P25

该部分阐述了若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委托账户管理,需要额外遵守的一些规定,包括:(a)目标客户——仅向投资者提供委托账户管理服务,并应评估投资者的资质;(b)合适性——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应评估投资组合对客户是否合适,并将评估结果记录下来;(c)客户协议书——和客户订立委托账户管理的书面协议;(d)投资表现和估值报告——每年两次向客户提供委托账户的投资表现和组合估值的报告。

附录2部分-风险管理的监控技术与程序-对手方风险P29

该部分提到的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的对手方风险,主要都在描述应该详细评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这类对手方的信用可靠性,分成10个角度。此外也提到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和保管人,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应设立适当的上限以避免风险过于集中。

附录2部分-风险管理的监控技术与程序-运作及网络保安风险P29

该部分提到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运营上的一些风险隔离手段,网络安全手段,以及整个运营周期(包括从设立到业务结束)的一些运营安排。

附录3风险披露声明P31

该部分提到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应向潜在基金投资者和基金分销商披露所投资的虚拟资产相关风险,具体分成10个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总结出于我们对“新规”的理解,一些我们理解并不重要的差异也没有列出,其和《基金经理操守准则》的不同点仍应查阅原始资料。我们在上文标识出出现主要不同内容的章节,方便查阅。

《基金经理操守准则》链接:https://www.sfc.hk/web/EN/assets/components/codes/files-current/web/codes/fund-manager-code-of-conduct/fund-manager-code-of-conduct.pdf

《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链接:https://www.sfc.hk/web/TC/files/IS/publications/VA_Portfolio_Managers_Terms_and_Conditions_(T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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