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开群炒币风险大,投资者谨防被高收益表象蒙_BTC:SHI

近日,“AK带单炒币”事件在微博上引起热议,不少币圈知名大V声讨AK。

据了解,AK自称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交易员,有着6年交易经验的,“2万元入金之后,一直做到2亿元”。凭借向用户收取3BTC/月的高额费用,在这个瞬息万变的市场中如鱼得水,无论牛熊都能旱涝保收,短短几年,身家千万。

这次争议的焦点很多,诸如:无脑屯币是反智行为、赚钱能力超群但从不晒实盘记录、画线精准预测点位鲜有失手、依靠高额付费群收割韭菜、采用跟单模式而不是设立基金、让群友详细填写个人资料而自己却购买他人微博账号等等。

这一看似偶然的“带单炒币”事件,恰恰反映了币圈这个法律空白之地作恶成本之低获利之巨大。实际上,监管的缺失,也让币圈成为滋生盘、资金盘的沃土,给区块链行业发展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对此,巴比特专门咨询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烽以及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的意见,谈下对此事的看法。

律师以准备文件过多为由申请暂时释放SBF:金色财经报道,在8月25日向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中,SBF的法律团队表示,检察官提出的允许FTX前首席执行官Sam Bankman-Fried在审判前获取发现材料的准备时间是不够的,因为美国司法部提供了约400万页的发现材料,还有“数百万页的文件和数TB的数据”供SBF审查以进行刑事审判。律师们表示,除了暂时释放SBF以外,任何措施都无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也无法保障SBF参与自己辩护的权利。[2023/8/26 10:03:50]

涉嫌欺诈或操纵市场

AK自称在币圈做了6年交易,从2万本金做到2亿。一些人认为这是由于他靠收割韭菜和开收费群所得,本身的技术能力很一般。

对此,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烽认为,AK是否真的如自己所说从2万做到2亿,可能存在捏造或夸大其词的嫌疑。如果是,则涉嫌欺诈。如果同时与操盘手合作拉盘做市,则涉嫌操纵市场。

律师观点:Ripple此番回应将让SEC诉讼成为一场“赢家通吃”的游戏:美国Hogan & Hogan律所的Jeremy Hogan在YouTube视频中评论了Ripple对于美SEC诉讼作出的回应,他认为这使得这场诉讼成为了一场“赢家通吃(winner takes all)”的游戏。正如他指出的那样,Ripple希望能迅速做出决定,这就是他们没有提出驳回动议的原因。这通常是Ripple在其他诉讼中所采取的做法——“只是作为一种麻烦或拖延战术”。然而,在美国SEC的诉讼中,Ripple为了尽快得到裁决而放弃了这一战术。

Hogan还特别强调了回应中的两种策略,称其“非常出色”。首先,Ripple根据联邦阳光法(Federal Sunshine Law)提交了一项动议,以获得SEC关于以太坊非证券分类的非正式意见。根据Hogan的说法,这绝不是“孤注一掷”。此外,他还提到了回应中的“积极抗辩”。SEC在其诉讼中避免寻求宣告性判决XRP是一种证券,而只寻求“影响受托管XRP的损害赔偿和补救措施”。然而,Ripple却试图用这种积极抗辩来做恰恰相反的事情。这使得这场诉讼成为了一场“赢家通吃”的游戏。(Crypto News Flash)[2021/1/30 18:28:02]

“影子银行”一案被告律师称在加密案中60万美元费用未付:涉嫌非法加密货币的“影子银行”一案中的被告,前NFL球员和投资者Reginald Fowler的律师表示,自2018年以来,除了25000美元的初始聘用费外,该律师事务所没有收到任何付款,Fowler为他们的服务欠了大约60万美元,两年多来一直向他们提供空头支票。(Decrypt)[2020/12/3 22:58:00]

同时,对于AK声称自己的qq号和微博是买的这一说法,张烽认为,微博购买自他人本身不违法。需要关注的事,他是否利用该微博的粉丝量等一些指标资质去明示或暗示他的投资及相关能力,如果是可能构成。

为何网上声讨者众而维权者寡?

巴比特注意到,尽管人们对AK行为存在诸多不满,但大多数只是在微博上展开讨论,而鲜有受害者诉诸法律。

声音 | 律师Preston Byrne:以太坊生态系统中存在集中化问题:近期,在以太坊推迟君士坦丁堡硬分叉的情况下,Byrne&Storm律师事务所合伙人Preston Byrne谈及他对ETH的看法。Byrne首先指出,虽然他不能得出以ETH是集中化的最终结论,但有一些危险信号指向该生态系统中存在的集中化问题。Byrne列出了四点以表明“ETH是集中的”,分别是:1.ETH创始人十分可疑,他引起人们对财富集中化的关注,而持币者们甚至有能力使ETH崩溃;2.以太坊节点强调集中化,集中式服务提供商,特别是ConsenSys支持的Infura,对节点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影响;3.由于Geth和Parity目前在生态系统中占主导地位,因此缺乏以太坊客户;4.在君士坦丁堡硬分叉推迟一事上,以太坊核心开发者有权在片刻的时间内做出如此重大的决策变化,这一事实值得怀疑。[2019/1/20]

对此,张烽认为,要诉诸法律,首先必须是当事人,还需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梳理证据,会有成本。同时受害者自身也是存在一定的责任的。

巴比特通过QQ联系到此前一直发布针对AK事件的博主PantheaP,对方表示,目前在准备报案,出于保密考虑,报案详情不便奉告。

币圈根本没有合规基金?

AK收取巨额入群费用,却不采用开放API或者设立封闭基金的方式来帮助群友获利,也是人们争议的一个焦点。

张烽认为,设立API,从技术上说有一定的安全风险,而投资者可能会将风险直接归咎于他本人。

另外,

设立基金需要牌照,如果没有相应资质会构成非法募集。

目前币圈成立的基金,不可一概而论。有些是股权基金可能是合法的,有些是在境外设立的基金那么这些基金在国内的募集投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有些没有募集就是属于自有资金投资这些没有重大瑕疵,有些属于代投,则需要依据其具体情况分析如是否构成非法募集或欺诈等。

收费带单炒币违法吗?

当前,币圈通过QQ、微信开群提供线上服务,收取群费的行为比较普遍。

张烽认为,如果属于自愿,没有虚构与操纵市场等行为,收费带单炒币双方属于民事行为,要看是否存在民事违约责任。作为律师不建议用户参与付费炒币群。如果一定参与,需要独立思考,同时做好证据积累和搜集整理,及时询问和澄清相关细节,反映和解决相关问题,为维护自己权益打下基础。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进一步分析称,需要从以下3点引起注意:

首先,监管机关对炒币行为本身的法律风险提示振聋发聩。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都不认同虚拟货币和数字代币的货币属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也提出代币发行是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

其次,开群提供炒币咨询及信息服务的所涉法律风险较多。

1)当该服务内容虚假,服务主体本身没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各项服务与资质,只是趁机敛财的,涉嫌罪。依据刑法第266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借炒币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的,涉嫌组织、领导活动罪。依据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其他容易触发的法律红线。目前关于AK的各项传闻,见诸大小媒体,但因事实情节并未得到官方证实,仅以传闻为基础,分析开群炒币易触发的法律风险,具体AK是否触犯红线,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当视案件事实情节而定。

最后,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盛行,数字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可以说是高度的风险聚集地,并且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偶尔买卖数字货币,如买卖币种为比特币,将“特定的虚拟商品”进行买卖,法律是容忍的。但不少人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投资者务必增强识别能力,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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