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亿美元,这是过去三年,数字货币从业者吃到的罚单总额,大部分都针对首次代币发行,以及涉及证券代币的案件。
这当然离不开SEC掌门人克莱顿,而他本人已经宣布要提前离任。
不巧的是最近以太坊2.0即将上线,克莱顿曾在19年亲口承认:
以太坊的IPO不是美国法律规定的证券范畴。
同时他也谨慎承认:
数字资产作为一种安全的定义是“非静态的”,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所以,即使数字资产一开始被看作是证券,但以后也可能会变化,“假如,以后出售数字资产的方式有变化,导致它不再符合证劵的定义,那它就不是证券了”
反之亦然。
很快,以太坊2.0就要上线了,SEC下任主席就位后,会改变ETH的首次融资不属于的“证券”立场吗?
要看它在哪些方面做了升级:
·首先,共识算法变成PoS,由权益代币持有制,取代执行复杂运算,来完成区块验证,验证的过程更节省能源。
·规定了质押ETH的规则,因为PoS下,要执行主节点功能,必须质押ETH,另外,还要求拥有至少32枚ETH的条件。
可以看出,这些主要变化都不触及“豪威测试(Howey
Test)”的标准,豪威测试是判断某个投资合同是否属于证券的工具,美国联邦证券法用的比较多。
豪威测试设置了四个条件:
金钱性投资
投资于共同企业
有合理期望的利益回报
该利益完全或主要来自他人努力
任何合同,或者资产,只要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就会被认定为证券。
ETH的IPO,我认为只是部分符合这四点要求:
首先,它是金钱性投资。
在SEC标准里,比特币是点对点私人币,有金钱性价值,投资者付出BTC,获得ETH,这个行为构成了金钱性投资的要件。
第二,“投资于共同企业”不成立
因为考虑到以太坊不是一家企业,而且ETH所有权不构成以太坊的所有权。
关于第三条标准,我们重点讨论。
“有合理期望的利益回报”成立:ETH持有者对ETH有越来越明确的回报预期。
以太坊的IPO融资金额是3.1万枚BTC,首次发行了6000万枚ETH,ETH的吸引力是它的硬通货属性,没有ETH,投资人无法参与以太坊的ICO。
所以,回报预期是有的。
而,到了ETH2.0,ETH基金会以及V神,一直在强化ETH2.0的收益预期:
11月,在Reddit上举行的以太坊基金会研究团队主持的AMA上,V神表示,ETH2.0的收益将比人们预期的更快。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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