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肖飒lawyer,作者肖飒,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2021年6月21日,一则消息出现在人民银行官网《人民银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记者老友催稿,要求飒姐抓紧写些个人观点。哭,到底谁才是新闻工作者,俺只是个业余普法小青年。这几天在思考国内的虚拟币钱包行业如何生存,结合这一“小切口”谈一谈。
蚂蚁链:NFT不是虚拟币,和比特币等虚拟币有着本质区别:近日,支付宝小程序“蚂蚁链粉丝粒”上限量发售的敦煌飞天等四款“NFT付款码皮肤”受到广泛关注,作为该小程序运营方和该几款皮肤的技术提供方,蚂蚁链表示,所有NFT付款码皮肤仅供会员低价购买,用于支付宝付款码换肤,不允许用于其它商业用途,更不是虚拟币。NFT是解决数字艺术品确权的一种有效和可靠的技术手段,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分拆性,不具有等价交换物的特征,和比特币等虚拟币有着本质区别。(财联社)[2021/6/24 0:03:31]
一、虚拟币炒作的治理逻辑
动态 | APP内测托管平台fir.im禁止虚拟币类应用:据金色财经记者查看,APP内测托管平台fir.im已禁止虚拟币类应用。fir.im平台网页显示“应上级要求,fir.im平台暂时停止为涉及虚拟币、金融、交易等类应用提供服务”。[2018/9/11]
曾几何时,国内出新政策对于国际币价的影响可谓“打个喷嚏震天响”。如今,交易所出海,ICO落户新加坡,矿机迁至加拿大等事件后,国内涉币政策和监管风向对于国际数字币价影响逐渐趋缓。用币圈人的说法就是:习惯了,“狼来了”喊了N遍,该撤的撤了,撤不走的转入地下继续进行。本次央行约谈银行和支付机构,也是在三协会公告、各银行公告、地方红头文件、金融安全政策之后,重申了监管机关对于虚拟货币“炒作”问题的严厉态度。但飒姐认为,有几个共识值得关注:中国人持有虚拟财产的合法性,没有变;虚拟币交易确实带来资金外逃和反难度增加等问题;虚拟币炒作确实影响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监管治理逻辑正如那句经典的鲨鱼和鱼翅公益广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从交易环节治理涉众金融风险,不失为有效之法。只要断开法币与虚拟币的交易“桥梁”即银行、支付机构的服务,国内涉币交易的“增量”就起不来。一个进水管,一个出水管,只要先把增量控制住,问题就有解决的机会。同时,使用“组织领导活动罪”“帮信罪”“非法集资类犯罪”“矿场关停”等多重施压,将国内新玩家和“造币机器“的路径堵死,把存量业务逐渐压缩,降低中国玩家在交易所的活跃度等,最终,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秩序。二、钱包怎么活下来?
央视财经再度发声:虚拟币场外交易绕监管,交易所挣钱花样多:5月22日晚,央视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节目三问区块链:1.代币交易所外迁,数量功能均增加。自去年9月4日之后,国内交易所外迁的同时,还新增了“场外交易”功能。专家表示该功能的推出是为了绕开监管,吸引国内投资者入场;2.代币市场乱象横生,交易所挣钱花样多。手续费不再是代币交易所的唯一收入来源,由于各国监管政策不够完善,高额的上币费、收取项目方的原始币赚差价、交易所发行自己的代币进行上市交易皆为代币交易所的收入来源;3.遏制乱象,代币交易所监管亟待破局。针对3月30日某交易所的回滚行为,专家表示回滚事件本身就是一个操纵市场的行为,也说明了我们现在的交易所是无监管,非常乱的状态。[2018/5/22]
Nozuo,nodie.对于钱包而言,最重要的是活下来,就飒姐的观察“劣币驱逐良币”是钱包行业的通行法则。玩得野的,赚到钱;胆子小的,穷光蛋。如果说前几年各国对于虚拟币的真相还没有看清楚,让子弹飞一会儿是对待新事物的第一反应,那么,通过这些年的实践已经得出“要新技术,不要虚拟币炒作”的结论。今年的一系列涉币操作,也表明了严肃态度,飒姐认为,以往涉币犯罪中较少使用的非法经营罪、罪,甚至外汇类犯罪都会站上历史舞台。在这种条件下,钱包未来可以做哪些业务?飒姐个人观点,仅供读者批评指正:1、非金融化的联盟链积分存储、流通;2、NFT的保存、展示;3、DCEP相关业务的对接;4、Q币等传统虚拟财产的保存、流通;5、文创产品的宣发和引流;6、区块链技术基础上的税费发票存储、记账;7、供应链、物流等行业的通证存储、转换等。同时建议钱包公司进行刑事合规,注意以下负面清单:1.理财功能,不得开放给中国居民;2.不得宣传收益率、历史收益等;3.不得推广带有金融性质的服务;4.海外持牌公司,不得在中国境内宣传未经国内监管批准的金融服务和产品;5.号称服务全球客户的钱包,请勿使用人民币计价或简体中文进行金融产品描述;6.不提供猜涨跌服务;7.不提供交易所导流链接;8.不提供币价分析策略报告。如果猜测没有错,未来检察院对钱包公司审查是否提起公诉,也许也会参考如上要点,请老友们自查自纠,防止出现刑事风险,后悔莫及。写在最后
我国区块链概念虚拟币类平台已超3000家:据元立方金服研究员,截至目前,深交所目前已对17家涉及区块链概念的相关公司采取了问询、关注和要求停牌核查等监管措施。此外,目前以区块链概念搞的虚拟币类平台已超3000家,且涉及的犯罪金额很大,有着极大的危害。这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严格监管、严格控制的必要性。[2018/2/26]
关于数字代币到底有没有积极意义,也许是个社会学问题,也许历史会告诉我们答案。但是,作为法律之下的我们,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趋势还是要有了解。飒姐曾经在短视频中怼过巴菲特的BTC观点,当时认为这是oldmoney对新钱的羡慕嫉妒恨,这段日子在反思,数字代币到底是天使还是恶魔,以现在飒姐的信息量和认知水平还是没有看得很明白。欢迎读者与我们交流,同时,提醒老友们,仰望星空之余,务必看看脚下的路。感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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