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分类投资策略_以太坊:ESH

自比特币2009年上线以来,数字货币发展到现在,已经有超过11年了。经过这11年的发展,数字货币无论在数量还是在种类上都已经较初期都有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个复杂、庞大的生态。对这个生态中,有些资深业者比如著名数字货币交易所Shapeshift的CEOErikVoorhees按投资价值将这些数字货币整体分为了四类:比特币、以太坊、其它有价值的数字货币和垃圾币。这个分类比较另类的地方就在于它把比特币和以太坊各自单独罗列成一个类别。比特币是现在当之无愧的“数字货币之王”。无论在价格还是在市值上它都遥遥领先,并且其市值在整个数字货币总市值中占据了超过60%的比例。因此将比特币单独罗列出来作为一个类别。以太坊是整个数字货币领域当之无愧的老二,虽然在市值上以太坊屈居第二,但其发展潜力我认为是远远大于比特币的。比特币发展到现在已经渐渐成为一种象征,而不再在技术上对整个数字货币或区块链领域有太多的意义和参考价值。这几年比特币在技术上唯一一个比较亮眼的技术恐怕就是闪电网络了,但这和以太坊正在研发中的以太坊2.0和各种第二层扩展技术相比,几乎不值一提。不仅比特币在技术上的进展和创新和以太坊无法相比,环顾整个数字货币圈内,几乎找不到第二个在技术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上能媲美以太坊的项目,因此将以太坊也单独列为一类毫不为过。除了比特币和以太坊,在早前的文章中,我和大家分析过其它一些数字货币比如隐私/匿名币、交易所平台币以及近来涌现的在以太坊DeFi生态中的币等。这些币无论它们属于什么应用领域、运用了什么技术,总体说来都可以看作是专属于某一领域的应用,在各自的细分领域有着独特的优势和价值,因此它们统统被归为一类。这一类币在地位和认知度上它们比不上比特币,在生态和技术的深度及广度方面它们比不上以太坊,所以它们排在比特币和以太坊之后。上面这三类币在名气和价值上由高到低排列,都属于值得投资的品种。除开这三类,大量价值不明晰,应用场景不明确,为各种其它目的发行的数字货币则统统属于最后一类——没有什么价值的垃圾币。在这四类币中,投资者对比特币和以太坊的认知基本不存在太大的障碍,连刚进入这个领域的小白投资者都知道比特币和以太坊值得投资;但大家对第三类和第四类的认知就存在较大的分歧了。很多小白投资者吃亏就是吃在对第三类和第四类币的投资上:误把某些属于第四类垃圾币的品种认为是第三类“有价值的数字货币”,而押上了大资金,最终血本无归。我建议入行不久、经验不足的投资者,暂时先把主要精力放在比特币和以太坊上,不要因为认知偏差误投了第四类垃圾币而踩不必要的坑。等到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摸索再来探索哪些可能是第三类有价值的数字货币。

巴勒斯坦金融管理局考虑推出数字货币:金色财经报道,巴勒斯坦金融管理局正在研究发行一种数字货币的可能性。据悉,根据1990年代与以色列的协议,巴勒斯坦人同意不立即创建自己的货币,他们的经济主要使用以色列谢克尔、约旦第纳尔和美元。以色列限制了巴勒斯坦银行每月可以汇回以色列的谢克尔数量,因此他们有时不得不借钱来支付给第三方的外汇支付。巴勒斯坦金融管理局行长Feras Milhem表示,目前有两项关于加密货币的研究正在进行中,尚未做出任何决定,但希望最终将数字货币用于“国家的支付系统,并希望与以色列和其他国家一起用于实际支付”。[2021/6/24 0:04:15]

声音 |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任何主权国家都无法回避数字货币:《中国金融》2019年第14期刊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数字货币发行绕不过的坎》一文,文中表示:虽说比特币在其名字上冠以“币”之称,但实际上监管当局主要还是把它视为一种数字资产或一种虚拟货币,并不是金融学严格意义上的货币。既然货币的金本位无法回去了,货币的发行也绕不开主权国家,那么究竟该如何来评判Facebook的这种发币行为,以及对它进行下一步的预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第一,数字货币是全球经济金融发展的大势所趋,任何主权国家都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第二,主权国家发行数字货币必须尽快提上议事日程,才能应对BIGTECH数字加密货币抢夺铸币权的挑战。第三,数字货币具有全球化和超主权的特征。对于未来全球数字货币的发展道路,笔者提出三种方案。第一种方案:对比特币、以太坊乃至将来的Libra进行收编,将来逐步纳入监管,也就是所谓的“染色方案”。第二种方案:由现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类似的组织来发行超主权的国际货币或者全球货币。第三种方案,由各主权国家发起创设新的数字货币国际组织,推动发行全球性的数字货币。[2019/7/23]

英国央行发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工作文件:5月18日,英国央行发布了一份工作文件,介绍了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金融稳定问题。文件提及,金融机构准入模式仅限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可以直接从中央银行购买和出售CBDC以换取符合条件的证券。[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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