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秘史(六十一):为宣传项目勇登珠峰,最后酿成悲剧?_GEN:AGEN

本文来自:哈希派,作者:LucyCheng,星球日报经授权转发。

2017到2018年的ICO乱象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随处可见的宣传路演,五花八门的站台碰瓷;就连以太坊创始人VitalikButerin也吐槽过项目方的各种骚操作,他曾在纽约一场公开活动中坦言,“很多项目都是人的,营销做得太过火了。有些项目团队甚至会跑到我身边,拍一张自拍照,然后立刻跑掉,谎称是我拍的”。而这些魑魅魍魉的1CO项目中,捅过篓子最大的应该是闹出人命的ASKfm。

肖飒:预计未来几年涉币案件还会继续增加: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情况来看,涉及比特币的相关法律案件,无论是刑事或是民事案件,都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预计未来几年涉币案件还会继续增加。?但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投资者对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币相关法律规范的认知有限,风险防控意识低,该类案件呈现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在实际案例中均存在较多难点。(证券日报)[2021/3/29 19:25:05]

声音 | 肖飒:拥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 将比特币当做金融产品进行撮合和赚取差价的行为涉嫌违法:据新京报消息,对于比特币场外交易是否合法合规一问,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肖飒分析,2013年,我国对于比特币本身的法律属性给出了明确界定:特定的虚拟商品,也就是承认其“财物”的地位。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再次确认了虚拟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因此拥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肖飒认为,偶发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换行为合法。在她看来,我国法律中的“所有权”,就包含“处分权”这一重要权利,如何处分是所有权人的私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将比特币当做一种类金融产品,以此为业,专门进行撮合和赚取差价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而言,可能会涉嫌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2019/5/22]

图片来源:网络这个问答式社交平台,为了能够在众多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多投资者的注资,在1CO狂潮期间推出了自己的加密货币ASKT,并打着全球首个基于区块链的问答社交平台的旗号,开始四处宣传。可能是觉得宣传力度不够,ASKfm团队决定以一个非常独特的方式为项目造势——将代币带上珠穆朗玛峰。2018年5月初,ASKfm团队资助了一支乌克兰登山队伍前往珠穆朗玛峰探险。喊着“Tothemoon”的口号,登山者成功登顶,并将一个存有50万枚ASKT代币的Ledger钱包藏于山顶某处,等待“足够勇敢的人”过去寻宝。

声音 | 律师肖飒:STO在我国无“法律豁免”: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以STO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律师肖飒指出,截止目前,由于各国国情和法律的不同,国际上对STO的监管态度不一,其中美国是“对STO谨慎包容,允许申请”,而我国是明确禁止。由于对于“证券”这个词汇的理解和定义不同,中美两国在对STO的态度大相径庭.....美国法律里的证券是相对宽泛,既然STO发出的通证是一种广义上的证券,总要给个监管的说法。同时,证券在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项下的解释是“严格”的(并非所有对资产的等额分份都能被视为一种证券),而且我国具有一个典型的罪名:刑法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证券罪,这就说明我们的法律结构和管理方式不同。因为我国市场主体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可自行发行证券,也没有给予“法律豁免”。所以,在中国境内从事ICO或变相ICO都是违法行为,STO也不例外。[2018/12/4]

askfm团队拍摄于珠穆朗玛峰“我们不畏惧任何挑战,就算是登上珠穆朗玛峰的困难我们也能克服,我们有胆量接受这样的挑战,也就证明了我们对区块链生态体系建构的野心”。ASKfm项目的热血行为最终如愿的在领域以及外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报道以乌克兰语和英语两种语言形式成为多个大型网站的头条新闻。但记者报道的不是他们勇登珠峰的壮举,而是这次事件间接造成的悲剧。ASKfm在高呼代币成功登顶的同时,隐瞒了一名随行者夏尔巴人LamBabuSherpa不幸罹难的信息。登山杂志《Rock》表示,在下山过程中,该团队遭遇了非常恶劣的天气环境,两名随行的登山者不幸失踪,其中一名已成功下山,但LamBabu则消失不见并被推断为已经死亡。最后项目创始人以雪盲症与体力不支为由草草解释了LamBabu的死因,但依旧遭到不少登山爱好者的质疑与指责。事与愿违,过火过激的宣传手段并没有为ASKfm带去正向热度与关注,当前项目也已不了了之。只能说,简单点,宣传的方式简单点;只要项目有技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往期回顾:那位试图借助比特币结束抑郁生活的人下期预告:那些愿意拿比特币薪水的人比特币你不知道的故事系列合集,将持续更新,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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