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来咨询我们的币圈人员,出现了变化。之前基本都是实控人和股东来,现在越来越多法务总监冲在前面,基本上问完公司的事情,还会追问一句:飒姐,我自己没啥法律风险吧?今天就来给大家答疑。
Q:在海外有正规牌照,技术人员在国内,有风险吗?
A:有争议,目前泰斗级专家在一次论证会上表示,若发币、在国内有客户(甚至有诱引客户购买的路演和会议营销等)、进行各种币的交易,在国内的技术人员只要对其所做的事情有基本认知,那么,还是有非法经营罪等嫌疑。
飒姐的观点比较乐观,我认为如果国内仅有技术人员,运营和销售都在海外,且在海外属于合法经营,则该公司自身及其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
韩国信用卡公司Hyundai Card正招聘有区块链及NFT相关经验的员工:3月7日消息,韩国最大的信用卡公司Hyundai Card正在招聘在区块链、NFT企划及SPA开发领域有经验的员工,公开招聘将持续到本月底。 据媒体报道,由于低利率、低增长基调的深化和信用卡手续费下调等原因,信用卡行业的增长势头停滞不前,在此情况下,Hyundai Card试图在区块链和NFT领域寻找新的出路。(The Guru)[2022/3/7 13:42:15]
Q:做好KYC筛选,但客户里还是有中国人,怎么办?
A:不要期待飒姐给你这样的答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呗。不是,若发现有中国人参与ICO等违法行为,还是要果断剔除。
Q:在欧盟某国有交易所牌照,在国内能做宣传么?
A:飒姐认为对公司自身可以宣传,但不可宣传具体产品。请参考香烟广告,鹤舞白沙,我心飞翔。
Q:中国法律不是说“被害人自认”不处罚吗?
A:从刑法学理论上来讲,“被害人承诺”确实是超法定阻却违法事由,因此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但实践中,飒姐从2013年第一次办理涉币案件以来,凡是亏了钱的人,会一口咬定自己并没有什么承诺,即便拿出书面证据,他们也会大声反驳说“当时被项目方蒙蔽”。So,不要有侥幸心理,被害人很有可能说谎。
Q:法务总监在虚拟币类公司工作,会不会被当做共犯?
A:这取决于法务总监做了哪些事,若法务总监做了审查合同、规制业务部门的行为、建章立制、否定项目等工作,那么,其行为的实质是降低了该公司的法律风险,而没有增高法律风险,应该无罪。
但法务总监兼任其他管理职责,参与高层决策且未提出反对意见,则有可能成为涉刑案件的共同正犯。
Q:在国内进行区块链技术培训,顺便帮某些币打call,有问题吗?
A:技术培训,只要有培训资质即可。为某些币站台,若为国内外均认可的币种,一般问题不大,但若通过忽悠他人买币或卖币做反向操作或进行牟利,则涉嫌。目前,在浙江地区,有类似案例出现。
但飒姐在一些培训中发现了“代投大哥”,甚至培训机构有意无意撮合代投大哥与其他会员之间的交易。很负责任地说,近几年来的币圈涉刑案件绝大多数都与代投散户有关。
Q: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虚拟币吗?
A:可以,但多数女性根本不知道对方的秘钥,实践中很难分割。好了,今天就聊到这里,建议老友们进行区块链和币的创新时,提前与飒姐商量,不要事情已经进行再来沟通,未雨绸缪还是强过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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