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股票代币在香港可能属于“证券”,币安集团旗下的任何实体均未获得发牌或注册_虚拟资产:虚拟资产法律法规

巴比特讯,7月16日,香港证监会今日在官网发布“有关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平台的警告声明”,声明称,“证监会留意到币安已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提供股票代币的交易服务,并关注到这些服务亦可能有提供予香港投资者。证监会需明确指出,币安集团旗下的任何实体均未获得发牌或注册以在香港进行‘受规管活动’。”

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营牌照自6月1日起申领:金色财经报道,据香港证监会消息,6月1日《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生效。香港证监会表示欢迎已准备好遵守证监会标准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申领牌照。无意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则应着手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这标志香港大力推进的全球虚拟资产中心建设获重大进展。业内人士已整装待发。部分迫不及待表示将第一时间提交申请。(中国基金报)[2023/5/28 9:47:20]

香港证监会称,股票代币在香港相当可能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的“证券”;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职权范围。若股票代币属“证券”,则推广或分销有关代币──无论是在香港进行还是以香港投资者作为目标──均构成“受规管活动”,及须向证监会领取牌照,除非属于适用的豁免范围。任何人如未取得证监会认可或注册而向香港公众发售有关代币,亦可能属违法。凡违反相关条文者均可能被检控,一经定罪,须受刑事制裁。

政策 | 香港证监会: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在香港可能是违法营运:香港证监会刚刚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香港证监会发出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虚拟资产期货合约下的虚拟资产价格极端波动,营运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能属违法。为处理与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有关的固有风险,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的部分监管机构一直对相关活动进行积极审视及考虑采取介入行动,例如完全禁止向散户投资者销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投资者应注意,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在香港可能是违法营运。此外,证监会已多次提醒投资者,投资虚拟资产可能会令其面临各种重大风险,特别是流通性不足、价格高度波动及潜在的市场操纵活动。投资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时,这些风险可能会进一步加大。[2019/11/6]

香港证监会:监管虚拟货币交易有清晰指引:据证券时报报道,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5日表示,在刚刚过去的两、三个月里,市场各方对虚拟货币的看法出现很大转变,国际社会正考虑对其加强监管以保障投资者利益。欧达礼强调,香港证监会对此有清晰的指引,如果涉及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CIS)等,香港证监会将会以现行监管手段作出处理。[2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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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本译本初次发表于此处,本次再出版经过重新校对。原文出版于2018年11月。三年过去,如果作者此时再撰写一篇这样的文章,无疑会增补不少内容,也会减少对某些话题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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