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法迎修订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_NCE:CHTT

记者23日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工作,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完善了人民币管理规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说明指出,《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声音 | 中国人民大学范志勇:黄金作为货币解决不了的问题,数字货币也解决不了: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范志勇、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章东迎联合发文《数字货币能不能完全替代主权货币?》,文章表示,经济发展需要更多的货币,但是从全球角度看黄金的数量取决于人类开采黄金的速度。当黄金的开采速度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时,人类社会最终选择放弃以黄金作为主要货币形式的金本位制。一种数字货币能够取代货币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其数量能够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加。如果不具备这一特性,从是否能够替代货币的角度看,无论这种数字货币是比特币还是Libra,其实和黄金没有本质的区别。黄金作为货币解决不了的问题,数字货币也解决不了;黄金面临的困境,数字货币也将面临。尽管现在的主权国家发行的信用货币有种种弊端,但是其神奇的地方就在于各国的中央银行和金融体系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无中生有”的创造货币,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2019/6/25]

数字人民币正在内部封闭测试,引发公众高度关注,而其发行需要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9月曾撰文指出,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发行基本符合我国法律框架。同时,数字人民币具有数字化特征,并不完全适用实物现金流通监管规则,需拟定专门针对数字人民币的监管要求,做好数字人民币流通环境建设,同时随着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体系逐步成熟,及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声音 | 中国人民大学黄尹旭:禁止数字货币并不能杜绝数字货币违法犯罪行为:据法制日报消息,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研究人员黄尹旭认为,数字货币交易不存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禁止数字货币并不能杜绝数字货币违法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和风险行为还会不断的异化,给监管带来更多的困难,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损失。[2019/1/7]

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还完善了货币政策工具箱,适度增加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保证货币政策调控科学合理有效。为填补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度空白,《征求意见稿》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明确宏观审慎政策目标,以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穿透式监管为重点,健全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压力测试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除此之外,为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健性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牵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明确的金融风险处置责任体系,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措施,包括监督问题机构实施自救、对债权人依法实施债务减记、提供流动性支持、设立特殊目的实体等。?

老猫回怼陈伟星:40亿美金全是中国人的钱,打民族主义牌的,都不是好人:6月6日,陈伟星在其朋友圈抨击EOS为“BM局”,BM私吞40亿美金后,老猫在其微信朋友圈回应称:“EOS本来就公开说明不卖给中国人,手里持有的都是自己想办法买的,现在倒好,40亿美金全是中国人的钱,打民族主义牌的,都不是好人,实际上用群体挟持来实现自己的目的。石墨烯是BTS的概念,操作系统是一个很中性的词,超级节点、链的爸爸是我发明的词语,似乎这些和EOS无关,打车链你为啥叫链?不叫打车应用?”。[20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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