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4 日,a16z 合伙人 Chris Dixon 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他对 Web2 和 Web3 在推广方式上有何区别的见解。在 Chris Dixon 看来,Web2 依赖于广告,而 Web3 是「自我营销」(self-marketing)的,律动 BlockBeats 对其全文进行了翻译、整理。
以下为原文翻译
Web2 建立在广告之上。Facebook 和谷歌等大公司将其大部分收入都投入到广告上,许多 web2 初创公司使用广告的方式来建立最初的客户群体。
当你依靠广告来进行业务扩张时,理论上来说,如果您留住了足够多(因广告引流而来)的客户,长久来看最终会是盈利的。
维也纳大学法学教授:需要在保护区块链上记录的资产方面进行更多的协调:维也纳大学的法学教授Matthias Lehmann发文表示,自成立以来,区块链一直被一种反法律的气息所包围。然而,这并没有阻止世界各地的法院和立法者越来越关注DLT。他们不再仅仅关注加密货币对公共利益的明显危险,例如、资助恐怖主义或避税的潜在风险。最近,他们还开始就区块链的私法方面进行立法,如加密资产中的财产保护、有效转让的条件,或中间人(如钱包提供商或加密交易所)破产时的权利。Matthias Lehmann指出,需要在保护区块链上记录的资产方面进行更多的协调,并指出需要协调的关键领域:有效转让或终结的条件;善意购买的问题;破产保护;以及对加密资产的证券权利的创建。区块链法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问题,大多数法律体系尚未处理。Matthias Lehmann请求现在就协调加密资产的法律,以免为时已晚。[2021/7/14 0:50:59]
然而,在实践中会有很多导致风险的诱因。Bill Gurley 在其经典文章《The Dangerous Seduction of the Lifetime Value (LTV) Formula》中很好地阐述了这一点。
Web3 将走向不同的道路,让用户与创作者、建设者作为真正的所有者参与网络的发展。
价值和控制权不是由位于中心的公司掌握,而是分配给实际构建网络的人。
这意味着你不再需要广告。
Token 拥有自我营销的能力。当人们真正拥有某些 Token 并因此尝到甜头时,他们就会自发的想对此进行传播。
比特币是这方面的最好案例,一个价值数万亿美元的网络,它是通过社区主导的推广和研发而建立的。
(如果没有社交媒体,这不可能发生。在社交媒体出现之前的时代,进行自下而上的传播要困难得多。社交媒体的出现,使 web2 过渡到 web3 变为可能。)
不依靠广告,仅依靠社区主导的研发,改变了互联网服务的经济体系。这使得 Web2 用户转化到 Web3 时的流失率会非常低。
这也是 Token 分配机制如此重要的原因。关键是培养一个真正的社区——并将所有权分配给那些为实际构建网络而辛勤工作的人。
此外,自我营销对网络来说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在好的情况下,这种力量会推动真正有用的网络。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自我营销偶尔也会产生模因币。
原文作者:Chris Dixon(a16z 合伙人)
编译:czgs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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