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再度被监管层围剿 为何难杜绝?_区块链:虚拟资产

借着近期区块链大热的东风,虚拟货币又死灰复燃。因此,上海、北京、东莞、杭州、深圳、河南等多省市近日加大监管防控力度,集中打击虚拟货币交易。

监管部门的通知显示,近期,借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宣传,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迹象,一些企业以“区块链创新”名义,在境内组织虚拟货币交易,甚至出现个别非法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打着“法定数字货币”噱头取投资人钱财。

民法典草案:虚拟货币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5月25日消息,作为今年两会重要内容的民法典草案,其继承编里将遗产范围扩大,虚拟货币等网络财产概括其中。

民法典草案将遗产范围扩大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扩大,意味着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都概括其中。(中国证券报)[2020/5/25]

事实上,早在2017年央行等七部门就做出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规定,不过虚拟货币非法发行与炒作的现象始终不能完全杜绝。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虚拟货币是一个新的东西,管理起来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要从根本上或者技术上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虚拟货币的属性。”

动态 | 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年报” 披露虚拟货币等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展:1月10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报告称,年内北京推动新增A股上市公司29家,其中科创板12家。此外,探索“7+4”金融监管制度框架以及深入开展P2P、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均被写入本年度北京版绩效管理工作报告。2019年年内,北京金融监管局深入开展P2P、互联网理财、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存量风险有序化解。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打击力度。[2020/1/10]

“其次,目前的部门规章或风险提示都是在警示可能涉及的风险问题,但对于虚拟货币到底是一种虚拟资产,还是一种货币,其实还不是特别清晰。”尹振涛认为,只有这个基础明确了之后,对于涉及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等问题才会有更清晰的认识,就能明确到底哪些行为是违法违规的。

斯里兰卡央行:未授权任何实体经营涉及虚拟货币或发行ICO:斯里兰卡中央银行发表声明:尽管央行意识到国内外对虚拟货币的兴趣日益浓厚,但虚拟货币并非央行发行的货币,央行也未授权使用虚拟货币;由于缺乏像央行这样的中央机构来担保数字货币的价值和规范交易,所以发生任何相关问题或纠纷时都没有追索权;虚拟货币的价值取决于投机,没有资产或监管框架的支持,因此虚拟货币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2018/4/17]

“就如同炒股一样,炒股本身肯定不是违法的行为,但是也是有风险的,所以我觉得我们不断在提示有风险,为什么还有大量老百姓去投资呢?因为有些老百姓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投资发财的机会。因此,除了法律法规要明确以外,我觉得还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传播区块链知识和虚拟货币知识,普及教育也是很重要的。”尹振涛补充说。

作为一项具有革命性特质的技术,区块链在近一段时期关注度极高。那么除了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还适合应用于哪些领域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认为,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只能在边缘地带小范围利用,如供应链金融、贸易链金融。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则表示,区块链并不适合零售支付等高并发场景,而适合数据确权等场景。

本文来源于“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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