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31QU
文/小壳
据日本媒体NIKKEI上周8月9日消息,大约15个国家将与政府间组织FATF联合开发一个新的系统来对进行加密货币交易的个人实施监督。
FATF于1989年7月由G7各国成立,总部位于法国巴黎,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打击国际组织之一,旨在发展政策以打击及资助恐怖份子活动,并且协调各国的打击的单位。
参与这个项目的国家包括G7集团,以及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国家。
据了解,目前为止全球绝大多数国家还未对加密货币建立起完善的监管制度,而国际组织的行动可以帮助建立一个通用的制度和系统,进而让更多国家因地制宜地运用到自己领域内的加密货币活动。
Curve创始人累计向15个投资者/机构出售了7200万枚CRV:金色财经报道,据推特用户余烬监测,截至8月3日10:00,Curve创始人累计向15个投资者/机构出售了7200万枚CRV,换得资金2880万美元。[2023/8/3 16:15:20]
同时,该项目旨在防止资金被用来、从事恐怖主义活动,或是被用到其他非法场景中。NIKKEI文章表示,项目的目标是到2020年时能够制定出详细措施,随后几年内开始大规模运用整个系统。而一旦系统开始实施,将会由私营部门进行管理。
此前FATF发布指南要求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提供其顾客的信息
CYT登录WBF交易所15个交易日创529%最高涨幅:CYT于新加坡时间2020年5月14日10:00在WBF交易所正式上线,截止到2020年5月28日10:00,CYT已连续上涨15天,涨幅高达529%。
CYT是基于区块链溯源技术公开透明的特点而打造的茶类价值生态圈,以公有链上去中心化、可溯源的统一标准,实现溯源防伪、业态链接、价值交换、文化交流等综合数据应用与服务体系。CYT以古树茶对标资产上链,解决市场防伪痛点,并建立行业标杆,致力于实现消费者、投资者和茶农间零距离沟通。[2020/5/28]
FATF对加密货币行业的监管越来越密切了。据悉,FATF在今年6月21日发布了一份文件,文件中对加密资产以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作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其中在“InterpretativeNotetoRecommendation15”的第七条第二点规定中,FATF要求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收集客户数据,并在必要的时候将其移交给权威机构。
动态 | SALT将在美国15个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 并扩展至巴西等7个国家和地区:据Bitcoin Exchange Guide消息,数字货币SALT将在美国新泽西州、马萨诸塞州、华盛顿州、德克萨斯州等15个司法辖区开展业务,另外还将扩展到巴西、香港、瑞士、百慕大、越南、波多黎各以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7个国家和地区。[2018/9/24]
这项条约也被称为“旅行规则”,在Chainalysis的政策主管JesseSpiro看来,从长远来看,该指导“将有助于加密货币行业走向成熟,并让更多主流投资者采用”;但在短期内,“行业需要开发技术和解决方案才能遵守,而这将需要大量投资。”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赵波:已经为15个国内区块链系统提供了功能测试服务:在2018全球区块链(杭州)高峰论坛上,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赵波表示:“该研究院组织开展了标准研制和应用推广工作,发布了区块链参考架构和数据格式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同时,获批了参考架构一项国家标准计划。同时我们以参考架构为依据,开发了区块链系统测试,已经为15个国内区块链系统提供了功能测试服务。此外,我们也积极支持地方政府来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目前我们联合多个地方政府,比如杭州、贵阳、广州、重庆等等,各个地方政府都在推动区块链的技术应用工作。”[2018/3/26]
但这项规则也引起了很多争议。例如,这项规则并没有规定个体必须要做什么。这就带来了一个技术难题:如何区分代码背后的是个体还是机构?此外,还有关于信息提交时延问题、提供商注册了同一个身份的不同名字等问题。
由于加密货币行业本身在进行金融交易时就带有隐私性,因此这项规则最广泛被人们诟病的是关于用户隐私的问题。
此外,据31QU此前消息,FATF早在今年3月份就督促其参与的35个成员国收紧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将加密货币交易所看做商业银行来进行监管。
对加密货币行业的监管最热衷的国家——日本
在这次参与FATF项目的国家中,日本始终走在加密货币行业监管的前沿。早在2017年日本就设立了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的登记处,并且日本还是第一个建立加密货币交易所法律框架的国家。
而今年的7月18日,路透社消息称有知情人士透露,日本金融厅为了打击犯罪活动,打算建立一个类似SWIFT的加密货币国际支付网络,FATF也已于今年6月份批准了这项计划。
今年6月份,日本众议院还通过了一项全新的加密货币法案,法案中提出的要求包括:
1、建议一个可行的、并且符合G20监管趋势和反措施等国际标准要求的系统;2、要求监管机构审查实际情况并根据审查结果采取措施;3、努力与自律组织充分合作;4、审查加密资产转移,有权检查交易电子记录、所得税的征税、以及与使用加密资产交易相关的收入,并根据审查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
而这项法案中,除了将虚拟货币名称更改为“加密资产”之外,还要求必须使用冷钱包管理加密资产等,并且该法案还授予ICO获得收入分配的权利。
但事实上,即使日本对加密货币监管十分热衷,范围也只局限于日本;在世界上其他很多地方,加密货币仍然处于野蛮发展、不受监管的状态,因此想要制定一个统一的国际规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参考原文链接:
https://asia.nikkei.com/Spotlight/Bitcoin-evolution/New-global-cryptocurrency-system-set-to-fight-money-laundering
FATF发布的监管规则原文链接:
http://www.fatf-gafi.org/media/fatf/documents/recommendations/RBA-VA-VASP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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