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国际政经前景,G20是一个重要窗口;而看加密货币前景,重要窗口是V20。
据news.bitcoin6月30日消息,在与G20同期同地举办的V20首脑会议上,加密货币行业代表与监管部门同意,就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建立一个国际监管机构。这也意味着,有形的手确定将伸入加密货币领域。
对FATF最新的加密资产监督指导方针,V20召集人兼澳大利亚数字商业协会创始人RonaldM.Tucker表示,成立虚拟货币国际监管机构有助确保行业得到国际层面的重视理解,帮助加密行业建立与政府机构和FATF合作的手段。
观点:最高法新解释将导致对加密货币OTC的打击更为严苛: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修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解释》直接删除了“掩饰、隐瞒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的入罪情形,也就是说自此之后,该罪名入罪再无数额要求,哪怕是较低的金额,如果综合考虑上游犯罪的性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节、后果、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也可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降低了追诉门槛。
在检索出来的加密货币OTC相关案例中,涉案人基本是因为买卖过程中的某些不当行为触犯了该罪名,理论上区分犯罪与否的关键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吴说区块链)[2021/4/14 20:18:11]
FATF秘书处TomNeylan在V20发表演讲称,在目前阶段,他们仍在寻找适当的监管框架,包括在包容性法律基础上发现的问题,不仅是中心化交易所,还有去中心化交易所和P2P交易。此外,Neylan还强调监管的必要性,其称,对虚拟货币行业的监管不是引起恐慌的“怪物”,如果实施,虚拟货币市场将会变得更加开放。
观点:比特币价格可能会继续因利率上升而下跌:福布斯加密货币研究主管Steven Ehrlich表示,比特币的价格可能会在未来几周持续下跌,因为不断上升的利率让更安全的投资变得更有吸引力,而比特币本身并不是一种安全的投资。在接受采访时,Ehrlich表示,他认为比特币的牛市可能已经有些枯竭,因为一些在过去几个月进入市场的机构投资者现在可能正在获利了结。他补充说,机构投资者对ETH的兴趣在过去几个月一直在增长。以太坊网络使用的增长和即将推出的以太坊2.0也可能对加密货币的增长做出了贡献。(Cryptoglobe)[2021/3/28 19:23:37]
前FATF主席RogerWilkinsAO见证了签字仪式。来自多家主要加密货币交易所,媒体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加密服务提供商的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它们包括Bitfinex,Circle,Coinbase,火币,Kraken,Okcoin,Bitflyer,Bitpoint等。
声音 | 观点:加密货币可能没有做好在经济危机期间为人们提供支持的准备:《精通比特币》作者、比特币安全专家Andreas M. Antonopoulos指出,大规模采用加密货币不会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发生,但他断言,其采用肯定会让人们有机会选择拥有一种替代的在线货币。他宣称,大规模采用加密货币并不是真正的零售购买,因为人们可以很容易地做到这一点,特别是在发达国家,使用他们已经拥有的工具。Antonopoulos还表示,世界已经处于一场大经济危机的边缘。但是比特币或任何其他加密货币本身还没有准备好向人们伸出援助之手。不过,未来的加密货币确实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因为全球金融的未来将是去中心化的,基于开放协议和开放系统。他补充说,开放的金融系统更有效率,因为它们更公平、更透明,并将有助于解决所有的规模问题。(AMBCrypto)[2020/2/24]
而协议签署方包括ADCA,新加坡加密货币和区块链行业协会,日本区块链协会,韩国区块链协会,香港区块链协会和议会区块链行业自律组织联盟。
另据Coinpost7月1日消息,在日本大阪G20峰会宣言中,关于FATF的新“加密资产监督指导”有以下声明,
目前,加密资产并未对全球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带来威胁,但我们将密切监视进展,同时警惕现有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Coinpost分析称,在此次会议上,FATF的新“加密资产监督指导”在G20得到批准,并称有可能会加强为国际标准,但也有必要采取适当的规制。
此前,FATF官网发布《基于风险的角度:监管数字资产和数字资产服务商的章程指南》,同时FATF还向大阪峰会提议“闲置资产及相关公司新的和恐怖主义融资措施标准”的被批准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G20对FATF制定的“预防、恐怖活动资金的提供及扩散金融作斗争、防止这一行为”的国际标准表示支持。而FATF制定的新指导方针也有望被强化为国际基准。
据悉,V20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峰会由全球区块链论坛的参与创始人以及许多与会国家倡议成立。V20组织者希望与政府协商以提高数字货币的声誉和可持续性,旨在团结该行业成员,使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可以讨论如何采用适当的监管指南和技术解决方案,而非使监管成为创新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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