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博社一则“FATF将于6月21日发布一份说明,澄清参与国应如何对数字资产部门进行监督”的新闻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国内媒体声称“史上最大规模的严厉监管即将到来”。事实真的如此吗?
FATF是谁?
FATF是FinancialActionTaskForceonMoneyLaundering为专门研究的危害、预防并协调反国际行动而于1989年在巴黎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反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其制定的反四十项建议和反恐融资九项特别建议,是世界上反和反恐融资的最权威文件”。
FATF目前有包括中国、美国、日本、俄罗斯、欧盟等38名成员国和2名观察员国,以及遍布世界的9个准会员组织以及28个观察员组织。
FATF为什么要做这个?
动态 | 韩国政府推进数字货币地址搜索平台的开发 以进行适当监管:据Etnews消息,为打击加密货币、欺诈等犯罪行为,韩国大检察厅近日向韩国区块链协会和加密货币交易所发布了要求协助开发加密货币地址查询系统的公文。政府打算给所有流通的数字货币给予固定的地址,必要情况下可以随时监控有关数字货币的以及非法行为。[2019/3/28]
其实,早在2014年,FATF就出过一份报告《虚拟货币:关键定义和潜在的反/反恐怖主义融资风险》。
在这份15页的报告中,FATF评估了虚拟货币在反/反恐融资方面的潜在风险:互联网上虚拟货币交易提供的匿名性;参与者的识别和验证有限;反/反恐融资的合规责任,监督和执行这些交易的责任缺乏明确性,交易被细分在几个国家;缺乏中央监督机构。
同时,FATF以LibertyReserve、丝绸之路、西部快运国(WesternExpressInternational)三家公司用虚拟货币的案件为例,来说明应该采取执法行动。
动态 | 日本上线集体诉讼平台 数字货币相关诉讼金额占比超七成:日本集体诉讼平台enjin推出两个月内,报告的总损失金额约为50亿日元。经查询,目前该平台共报告了67起诉讼案件,其中涉及虚拟货币的有19起,损失金额约为37亿日元(约为3300万美元),约占总损失额的74%。[2018/7/24]
而到2018年7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人们认识到加密资产中真实存在且不断增加的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并意识到需要采取应对这些风险的紧迫行动。因此,G20呼吁FATF采取进一步行动来打击扩散融资,并要求FATF在2018年10月说明其标准将如何用于加密资产的监管,且强调了G20国家的充分和有效地执行FATF标准的个人和集体的承诺。
同时,FATF也认识到,“需要迫切说明FATF标准如何用于虚拟货币提供商和相关业务,包括客户尽职调查、资金转移、监督和执行”,并决定于2018年10月更新说明。
新华社经济分析师:美国不会允许可能冲击美元主权地位的数字货币出现:新华社经济分析师王乃水表示,从美国经验看,越是担心的地方就越应该让其公开化、阳光化,并制定针对性较强的监管策略。目前关于数字货币的定义定位以及其与区块链技术的关系,业内仍在探索,美国的监管政策也在磨合之中。可以确定的是,作为享有全球铸币权好处的美元的发行国,美国不会允许可能会冲击美元主权地位的数字货币的出现,这是条“红线”。分析人士认为,美国让比特币在商品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实际上是以官方身份明确定义了比特币“商品”属性,同时通过公开化,将其置于严格监管之下,未雨绸缪预防了其可能对美元地位的潜在冲击。[2018/6/19]
于是,FATF于2018年10月修订了发布于2012年的《FATF建议》中的“建议15”,以澄清FATF标准如何适用于涉及虚拟资产的活动或运营。在修订中,FATF添加“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定义,以阐明AML/CFT的要求该如何应用于虚拟资产。
俄罗斯央行允许挖矿?但希望矿工将数字货币出售给海外:俄罗斯央行表示,鉴于税收、控制和报告等因素的考量将允许在该国进行加密货币开采。 然而,中央银行也建议加密矿工在海外出售他们的数字资产,当然这仍然要求他们缴税。在俄罗斯银行与银行家年会上,央行第一副主席奥尔加·斯科罗博加托娃(Olga Skorobogatova)解释说:我们允许矿工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进行采矿。这是一种可以得到我们支持的活动......与此同时,矿工们如何交易他们所挖掘的加密货币的问题仍然值得商榷。就俄罗斯银行方面而言,我们认为他们目前还必须在俄罗斯境外进行这项工作。[2018/2/3]
2019年2月,FATF发布了《公开声明-减轻虚拟资产的风险》,致力于更好的对“建议15”进行解释澄清,且为该草案能在2019年6月份正式通过作准备。在这份声明中,FATF的修改建议包括:各国将虚拟资产视为“财产”,“收益”,“资金”,或其他“相应价值”;并注意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可能出现的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各国应要求VASP获得许可或注册,但不需要已获资格者再单独登记许可;各国应确保VASP受到AML/CFT的充分监管或监督,比如,VASP或交易所获取并保存所需的准确的发起人信息和虚拟资产转移所需的受益人信息”,以便在当局需要时提供信息;VASP或交易所需保存交易记录,并在需要时向有关机构提供数据;指定VASP或交易所的临时交易限额建议在1000美元/欧元;等等。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鲁政委:比特币可能带给我们无纸化的数字货币运行和更方便的跨国汇兑:兴业银行、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鲁政委称只要有人愿意为比特币付钱,它就是有价值的,但由于其去中心化的特征,无法为政府带来铸币税,没有国家政权保证其信用,因此不可能成为法定货币。不过鲁政委同时表示,比特币更大的价值在于它们为未来数字货币的发行做了重要探索,让我们看到了无纸化的数字货币运行和更方便的跨国汇兑的可能。[2018/1/9]
今年6月初,在日本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会议中,G20国家集团重申,要与FATF的AML标准保持一致,并打击CTF。
因此,随着FATF之前承诺的6月份终稿时间的临近,FATF最近确定了公布“说明”的时间。
FATF是否有权利直接“监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FATF在其官网上已经说明:
“FATF是一个由成员国政府组成的工作组,而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只有成员国成员们可同意临时为FATF提供特定目标和项目,而FATF是无法就任何相关协会的证书或工作提出任何建议的。”
因此,FATF所能提供的仅仅是“说明”,而无法保证这份“说明”的执行情况,也没有权利对任何加密公司或项目进行直接的“监管”。
那么,到底是谁负责“监管”呢?
PANews在FATF的官网上找到这样一段话:
“FATF是一个国际决策机构,而非执法机构,因此,它不会在执法事务、调查或起诉中发挥作用。如果有人发现了可能与有关的案件,那么就需要向所在国家的金融情报部门报告。”
也就是说,在“是否根据FATF的说明来执行监管”这件事上,是由各国的金融情报部门来负责的。这就意味着,联合监管看似严厉,但实际效力和执法的贯彻程度仍有待检验。
其实,对于加密行业的监管,各国的各种监管机构也并非是整齐划一的。比如,在美国,就有包括金融行业监管局(FINRA)、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以及各州的监管机构。正如6月初的日本G20会议中发生的那样:除了FATF,G20也呼吁金融稳定委员会和“其他标准制定机构来监控风险,并根据需要考虑额外的多边应对的工作。”
它们之间是否能够在执行规定上保持一致还有待商榷,更何况不同国家处于各自的利益考量而做出的回应呢?
对合规成本与技术难度的担忧
然而,正如区块链分析公司Chainalysis的政策主管JesseSpiro所担心的:一个因为不遵守FATF规定而并被列入黑名单的国家,“基本上就会失去进入全球金融体系的机会”。因此,加密行业人士,尤其是与“”关系较为密切的交易所、钱包服务商、托管机构和加密对冲基金等领域的从业者,对FATF即将发布的这份“说明”还是持审慎态度的。
早在今年4月份,Chainalysis就针对FATF2月份的草案发表了意见。Chainalysis虽然承认VASP应该收集并保存KYC信息,但他们认为,交易所无法在交易时将KYC信息发送到受益人,因为某些受益人不具备所需的基础设施;并且,目前无法确定受益人是使用VASP还是他们自己的个人钱包。同时,Chainalysis建议使用监控系统扫描非法活动和客户尽职调查。它还建议FATF不必要求所有人注册或获得许可,因为这种要求仅适用于传统企业。
6月份彭博社也报道了加密研究机构MessariInc.研究主管的担忧,“FATF的建议可能比美国SEC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迄今所产生的影响要大得多”。
加密货币交易所Bittrex的首席合规和道德事务长JohnRoth和Kraken总法律顾问MaryBethBuchanan则都担心这将导致合规成本增高。Roth和Buchanan还对合规的技术实现难度表示了怀疑。
相比之下,对冲基金Arca的首席法律官PhilLiu要稍显乐观:一些违规企业可能会倒闭,但“合规玩家不会受到太多干扰”。
当然,不管加密人士的反应如何,随着加密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管与合规化势必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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