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恐被归为证券,加密货币分类或迎来巨大转折点_加密货币:FTC

加密货币究竟是货币、商品还是证券?围绕这三种概念的争论至今不见结果。

难以定义、无从监管的加密货币行业至今仍是各国监管部门棘手的难题,除了对比特币的定义达成了基本共识外,其他加密货币的投资属性仍是处于一种模糊的态度。

不久前,以太坊是最有希望成为第二个被定义为商品的加密货币,如今却因为2.0的升级,可能再次沦为证券一类。

12月19日,美国国会起草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而这一法案若通过,可能成为加密货币分类的转折点,并揭开加密货币发展的新征途。

以太坊:商品or证券

今年3月,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杰伊·克莱顿在给白宫代表关于相关加密货币问答的回信中首次对以太坊发表看法表示,以太坊以及类似加密货币并非证券,即便它们最初是通过非法证券发行出售的。

美参议员呼吁在起草加密货币监管法案时采取渐进方法:金色财经报道,美国田纳西州共和党参议员Bill Hagerty在卡托研究所主办的一次活动中呼吁采取渐进方法起草加密货币监管法案。他认为,渐进的方法可以创造确定性,让立法者能够从他们正在做的事情中学习,并继续听取行业的意见。他说:“我的观点是,不要试图一次性提出一个完整的方案,而是尝试一步一步地进行。”

作为参议院银行委员会成员,Hagerty去年提出了几项短期法案来监管加密货币,其中包括一项为交易所提供免受SEC执法行动影响的安全港法案。[2023/9/8 13:25:31]

此前,SEC曾警告,上架“非法证券”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要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如果被定性为“证券”,那么未来以太坊等数字资产登陆美国加密交易所则必须合规运作。

自此,以太坊被行业解读为“解除证券定义危机”,获得了相对的“自由发展机会”。

待到10月10日,在美国纽约举行的雅虎财经市场峰会上,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HeathTarbert明确表示,“以太坊是一种商品。”

脱离证券定义,又被CFTC主席定义为商品,不禁再次让行业为之大喜。同时,Tarbert还表示,希望在2020年看到以太坊期货。种种言论似乎坐实了以太坊的“商品”定义。

然而,变数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在以太坊2.0计划将要使以太坊从POW共识转为POS共识时,似乎一切又变了。

11月中旬,CFTC主席HeathTarbert谈到了监管机构如何将使用权益证明共识算法的代币标记为“证券”。根据他的说法,基于某些因素,被抵押的代币可被视为证券。

由于ETH2.0将使用抵押,因此用户从网络中获得的利益是永续的,这就可能通过豪威测试,使得以太坊可能再次沦为“证券”。

豪威测试再次背锅

简单来说,豪威测试通常用于确定某些事物是否可以被视为证券。其包含了四要素:资本投入;投资于一个共同事业;期待获取利润;不直接参与经营,仅仅凭借发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

CFTC主席也表示,就性质而言,挖矿是一种以去中心化的方式来获取加密货币的一种行为,在放弃挖矿之后,以太坊的定义可能很快就会改变。

这可以理解为,在POW共识中,矿工期待的利润来源于其代币的市场价格而自发投入并付出大量成本,而并不是凭借第三方的努力。

在POS中,由于是“以币生币”的形式,只要一直持有一定的代币进行质押,加之凭借第三方的努力如以太坊基金会,就可以获得“永续利益”,按照法律要求,这一行为明显通过了定义“证券”的豪威测试。

对此,知识产权律师GrantGulovsen也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在以太坊2.0中,以太坊2.0规范是由包括VitalikButerin在内的以太坊基金会的一个小团队制定的,以太坊基金会主要负责以太坊2.0开发、改进或增强。

以太坊基金会在网络或数字资产的持续发展方向上起着领导作用或中心作用,以太坊购买者或者验证者显然需要以太坊基金会执行或监督以太坊网络来实现或保留预期目的的功能。

以太坊基金会向各个独立团队提供赠款以建立规范,以确定是否应该向该网络提供服务的人员提供补偿。

以太坊基金会拥有或控制包括一系列商标在内的该网络或数字资产的知识产权。以太坊基金会保留了数字资产的股份或权益。

根据SEC此前发布的“投资合同”分析框架指南,数字资产的购买者越有可能依靠“他人的努力”,该网络充分去中心化的可能性就越小,从而涉及证券交易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以上律师的解释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即便以太坊基金会如何解释与以太坊运营的关系,其种种表现也足以暗示了投资者寄希望于“第三方”获取利益。加之POS共识的特性,投资者只需持币投入即可,并无其他复杂成本,这就更加符合了豪威测试的要求。

从POW转为POS,似乎成为了以太坊发展最大的隐患。

新加密法案出炉加密货币分类大变局可能到来

12月19日,福布斯发布名为《国会在新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中考虑联邦密码监管机构》的文章章称,随着国会假期的到来和Libra监管争议,新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浮出水面。

美国国会正在起草和讨论《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其目的是澄清哪些联邦机构可以监管数字资产。

福布斯透露该法案初步审核内容有:

1.将“联邦数字资产监管机构”或“联邦加密监管机构”的定义分配给三个机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和隶属于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

2.将数字资产分为三类:加密货币、加密商品和加密证券。

3.联邦加密货币监管机构属于以下类别之一,并被定义为唯一有权监管以下内容的政府机构:CFTC-加密商品;SEC-加密证券;FinCEN-加密货币。

4.要求每个联邦加密监管机构向公众公开并保持最新状态,以列出创建或交易数字资产所需的所有联邦许可、证明或注册。

5.要求美国财政部长通过FinCEN建立类似于金融机构的规则,以追踪加密货币交易的能力。此外,该法案还对加密商品、加密货币、加密安全性、去中心化的Oracle、储备支持的稳定币、合成稳定币等加密术语做了定义。

从法案初步透露的内容来看,比特币毫无疑问属于加密商品一类,相关金融产品隶属CFTC监管。

2017年7月25日,在经过对TheDAO项目的考察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SEC发布了一份针对虚拟货币的官方声明:DAO代币有着去中心化风险投资基金的特性,属于证券发行的范畴。

除此之外,莱特币、门罗币和大零币等纯POW币种或可能被归类为加密商品,而有国家机构背书的数字货币则可能沦为加密货币的范围之内

以太坊最终会被定义成什么也至关重要。作为代表公链之一,直接影响其他的公链项目定义。

如果被定义为证券,那么未经注册就发行的加密货币或使相关机构和组织受到法律的惩罚,数字货币交易所也将面临巨额罚款。为避免违规,平台方将会被迫下架该币。这会为加密货币行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无论是以太坊在加密货币市场的地位,还是美国对加密货币相对开放的态度,直接按照豪威测试将以太坊归类为证券的可能性并不大。

目前来看,无论是以太坊还是其他公链,距离真正的“去中心化”还有不小的距离,而这直接影响监管部门对其的初步定义,众多的项目也仍需要时间去证明自己,但是时间却所剩不多。

总之,对于监管来说,明确责任仍是摆在第一位的。加密行业也是时候告别野蛮无序发展阶段并迎接合规发展阶段了。

这一切,注定由加密货币分类监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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