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第一大案二审宣判:查获32万个比特币等,折合人民币148亿_KEN:XStorage

图/图虫

以数字货币为名,行网络之实,“币圈第一大案”二审宣判。

11月26日,据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持续一年多,2018年5月,被告人陈波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犯罪。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

备受瞩目的是,原审判决,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元宇宙(武夷山)旅游星链计划正式发布:金色财经报道,1 月 12 日,元宇宙(武夷山)旅游星链计划正式发布。该计划是由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政府主导打造的元宇宙数字生态平台,将应用区块链、5G、AR/VR等数字技术,建立武夷山数字人的数字ID及信任存证交易基础平台,创建武夷山旅游资源的虚拟数字世界,通过科技化、数字化、趣味化与生活化的文旅融合创新,实现传统旅游城市的数字化转型。[2022/1/13 8:45:09]

根据盐城市中院二审裁决,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现金、达世币、狗狗币、莱特币、以太坊、柚子币、瑞波等8种虚拟代币,折合人民币达148亿元。

查获32万个比特币

PlusToken平台此前为“币圈第一大资金盘”,其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实质是网络。

今年9月,盐城市中院对PlusToken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袁园、陆姣龙、陆万龙、郑敬、王仁虎、贺思思、刘佳、刘帅、彭波、伍见红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星链区块网StarLink X将于10月5日12时完成销毁:据官方公告,星链区块网StarLink X于State of California宣布将于北京时间2021年10月05日12时将剩余约40万枚公开发行的SX打入黑洞地址销毁并公示。

同时SX将于北京时间2021年10月05日21时正式上线薄饼Pancakeswap,开通SX-USDT交易对,初始底池50万枚SX-25万枚USDT,本月下旬将会再次开通SX-BNB交易对。[2021/10/4 17:23:58]

11月26日,据盐城市中院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部曾公布PlusToken案件相关细节。该案系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百人圆桌 星链基金会梁羽:EOS一直都是以挑战者、革新者的身份存在着:在金色财经百人圆桌EOS系列问题上,对于“最近,与EOS相关的系列消息好坏参半,有人力挺、有diss,您对此持有何种看法”的问题,金色财经记者有幸采访星链基金会文娱投资顾问梁羽先生,梁羽表示:EOS一直都是以挑战者、革新者的身份存在着。不管是每秒百万TPS的交易速度,还是区块链3.0的传播点,都让人对EOS充满了期待。虽然主网上线暴露了EOS开发团队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例如代码测试、审计流程不够完善,需要继续改进。但是任何项目在主网上线的启动,例如验证快照、测试、启用、激活等流程中,没有团队可以保证一丝不差的,区块链公链的全民可参与开发的性质其实在这个时候才是有意义的,我们相信和希望维护的东西,是需要我们用自己的能力和知识去共同建设的,这也是所有EOS看好者所达成的共识。[2018/6/20]

根据盐城市中院二审裁决,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现金、达世币、狗狗币、莱特币、以太坊、柚子币、瑞波等8种虚拟代币。

星链与美国电影学院达成意向合作 中美两地建立影视教学基地:据星链官方最新消息,星链StarChain将于近期内出席克莱蒙·费朗国际短片电影节与芬兰坦佩雷国际电影节,并计划在电影节上与美国电影学院达成意向合作,意在中美两地建立影视教学基地,共同助力新晋影视人员的储备和培养。[2018/1/17]

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达148亿元。

具体是,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对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31.42万个,比特现金11.75万个,达世币9.60万个,狗狗币110.60亿个,莱特币184.77万个,以太坊917.42万个,柚子币0.51亿个,瑞波币9.28亿个。

中国最大的IT社区创始人蒋涛:币圈的作用不仅仅是炒币,它是一种新型的协作手段:CSDN创始人&董事长蒋涛近日表示:关于区块链的应用,从2015年开始,人们把比特币的这种区块链核心技术拿出来,希望从技术层面上去对各个行业的一些旧有机制创造一些新的应用,但是这些应用的进展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快。前几年,基本上搞区块链技术的人,大部分属于链圈,他们关注区块链技术能不能实际在行业里边落地,能找到哪些场景落地。2017年出现了一个爆炸性的增长,使得我们需要重新去认知所谓币圈的作用也不仅仅是炒币,它是一种新型的协作手段,这是新的认知。未来5-10年,信息、物体之间彼此的沟通、确认、交易,将基于区块链的技术来进行确权。通证系统加强了系统的流通性,对于每个做出真正贡献的人,其价值将被更好的放大。[2018/1/29]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比特币6349.06个,比特现金1864.15个,达世币1671.83个,狗狗币3556万个,莱特币2.33万个,以太坊8.29万个,柚子币110.86万个,瑞波币876.33万个。

网络过程曝光

随着终审裁定书的披露,PlusToken一案的网络过程也曝光。

据盐城中院裁定书,2018年初,被告人陈波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活动,先后聘请被告人郑敬、王仁虎团队开发、运营维护该APP并建立域名为www.plToken.io的网站,该平台APP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

同时,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等人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发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及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2018年5月开始,被告人陈波、袁园先后招募被告人刘帅、陈滔、贺思思、刘佳、彭波、陆姣龙、伍见红等人从事PlusToken平台的客服、拨币工作。2018年8月,经被告人丁赞清邀请,被告人陆万龙加入PlusToken平台并负责介绍、对接其他区块链领域活动主办方、新闻媒介,推广宣传平台,扩大影响力。

PlusToken平台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以互联网为媒介在我国及韩国、日本等国传播。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对外宣称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实际并不具备该功能。平台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并开启“智能狗”,才能获得平台收益。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和投资资金的数量,将会员等级分为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该平台设置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等三种主要收益方式,以此进行返利,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

2019年1月,为逃避法律打击,陈波、袁园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并继续以PlusToken平台进行活动。

经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对PlusToken平台后台电子数据进行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该平台共记录注册会员账号2693494个,其中经过身份认证的账号1594871个,最大层级为3293层。

另外,2019年6月27日至28日,陈滔在明知PlusToken平台负责人陈波被机关抓获,相关数字货币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积极与陆姣龙进行合谋,转移、窝藏比特币1378个、达世币112个、狗狗币1224万个、莱特币3334个、比特现金397个、柚子币30万个、以太坊2777个。

根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案发时上述数字货币价格折合人民币1.50亿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陆万龙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之后,将其中450个比特币进行了兑换并转移隐匿。因上述被告人的藏匿及转移行为,最终造成456个比特币、573181.4个柚子币和911个以太坊无法追回。

案发后,2019年7月5日,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袁园、王仁虎由瓦努阿图遣返后被抓获归案;同年6月28日,被告人谷智江在湖南被抓获归案;6月29日,被告人彭波在香港西九龙口岸被抓获;7月5日,被告人刘佳回国投案;7月31日,被告人陆万龙由柬埔寨遣返后被抓获归案;8月13日,被告人郑敬在长沙被抓获归案;8月15日,被告人刘帅、陈滔分别经电话通知后到案;8月23日,被告人陆姣龙、贺思思、伍见红回国投案,上述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目前已查证属实。

需注意,截至目前,全球还没有一家央行推出主权“数字货币”。

2013年12月,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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