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视角|虚拟货币政策评估之马来西亚「开放型」_加密货币:稳定币和加密货币哪个好

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的迅速发展,全球各地区相继出台了不同的监管政策,郭律师团队为大家收集了相关新闻简讯,整理了“全球对虚拟货币的政策”系列文章,带大家了解全球各地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今天,郭律师团队带大家了解马来西亚的虚拟货币政策,请各位看官看下文~

政策开放程度综合评估:

一、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表示,暂无发行央行数字货币计划

韩国乐天集团与Polygon合作,将NFT业务扩展至全球市场:金色财经报道,韩国乐天集团(Lotte Group)旗下营销和NFT中心Daehong Communications周一表示,乐天集团计划通过与Polygon区块链的合作,将其NFT业务扩展到全球市场。双方将重新命名“BellyGom NFT”,即乐天购物的PFP数字藏品系列。(Forkast)[2023/2/27 12:32:05]

2021年3月31日消息,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表示,暂无发行央行数字货币计划,该行在2020年度报告中称,现有的货币和金融政策工具在维护货币和金融稳定方面仍然有效。包括实时零售支付平台在内的国内支付系统也将继续运行,以支持经济需求。大多数当前形势的数字资产不具有货币的普遍特征,从而无法很好地存储价值和进行交易。BNM将积极监测关键指标趋势,评估CBDC相关风险和政策。

全球比特币ATM安装总数达23466台:CoinATMRadar统计数据显示,截止目前,比特币ATM机在全球的部署数量已达23466台。分布在75个国家或地区,其中美国20656台,加拿大1643台,排名前两位。其余每个国家或地区均低于200台。[2021/7/16 0:56:26]

二、新修订《马来西亚数字资产准则》

2020年10月28日,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宣布,新修订的《马来西亚数字资产准则》正式生效。据悉,《准则》是为了更好地规范IEO和数字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推动数字资产领域的负责任创新,有效管理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利益。2020年1月,SC宣布了一个框架,使公司能够通过SC注册的IEO平台在马来西亚发行数字代币来筹集资金。本次新发布的《准则》要求IEO平台运营商对发行人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评估发行人遵守《准则》和《反与反恐怖主义融资准则》的能力。此外,《准则》还认可了数字资产托管机构在马来西亚数字资产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其运营提出了相关要求。SC提醒公众,在获得SC注册授权之前,不得在马来西亚提供、发行或分销任何数字资产,违法行为一旦被确认,将受到最高一千万林吉特的罚款或/和最多十年监禁的严厉处罚。《准则》正式生效后,希望在马来西亚注册为IEO平台运营商或DAC机构的各方可以开始向SC提交申请,其中IEO平台运营商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5日。

Ripple全球市场负责人:机构交易者正在为XRP带来更大流动性:Ripple全球市场负责人Breanne Madigan近期表示,机构交易者正为该公司基于XRP的跨境支付产品ODL带来更大流动性。XRP的流动性是ODL的“命脉”,降低了每笔跨境交易的风险和成本:“ODL的持续增长导致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支付提供商和做市商参与XRP交易。由此产生的机构交易量的增加有助于为XRP带来更多的流动性,特别是在ODL走廊——尽管最近因为新冠疫情大流行引发了市场动荡。”(The Daily Hodl)[2020/4/21]

哈萨克斯坦总统呼吁制定加密货币全球通用法规:据TengriNews报道,哈萨克斯坦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5月17日在2018年全球挑战峰会上敦促国际社会共同起草有关使用加密货币的通用法规。他表示,目前世界各地不同的监管指南导致监管混乱和效率低下。[2018/5/20]

三、更新法律框架

2018年,马来西亚更新了法律框架,采用了加密huo币监管规则后,据他们称,转换非法定资金的交易所,交换商和组织被称为“报告代理人”。该领域的控制权交给了国家中央yin行和主要监管机构证券委员会。它必须在ICO框架内规范关系并签发用于交换加密huo币的许可证。

四、新的反和反恐怖主义融资,将加密货币活动也纳入了其监管范围

2018年,马来西亚推出了新的反和反恐怖主义融资,将加密货币活动也纳入了其监管范围。这种新政策要求马来西亚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严格按照KYC要求运营,对所有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旨在提高当地数字货币活动的透明度,保障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推出这种新政策的目标在于“提高马来西亚数字货币活动的透明度”,同时还要“确保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与数字货币使用相关的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这种新政策宣称会“提高马来西亚数字货币活动的透明度”,同时还要“确保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与数字货币使用相关的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该法案已于2月27日生效。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表示它“考虑了草案在2017年12月14日公布后于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该银行补充道,它收到的反馈意见“主要关于数字货币交易所及提供加密货币相关中介服务的企业所承担的义务”。

五、马来西亚央行:不承认也不禁止虚拟货币

2018年2月,马来西亚央行:不承认也不禁止虚拟货币。马来西亚央行行长慕哈默10日宣布,当局不承认虚拟货币是法定货币,但也不禁止这类货币的交易,但将设法让它更透明。他说,当局本月将公布虚拟货币的概念文件,让比特币、以太币与瑞波币等虚拟货币及其幕后推广者、流通及营运手法摊在阳光下;他表示,当局不准备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但将设法让它更透明。

六、加密电子货币监管指南

2017年,马来西亚推出加密电子货币监管指南,解决与马来西亚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有关风险问题。除了比特币之外,被马来西亚视为虚拟货币的还有以太坊币、Zcash代币、达世币、Tezos代币和门罗币。

总结:

经过对上述内容的梳理,马来西亚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属于“开放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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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郭志浩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国家三级区块链应用操作员、中国法学会成员、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称考试”教材编撰人。曾办理国内众多重大敏感类案件,并成功进行数起无罪辩护,为多家知名企业的经营管理难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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