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oindesk.com报道,致力于打击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政府间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关于其37个成员国的加密货币监管的建议。在建议中要求加密货币交易所共享客户数据信息。
FATF的监管建议要求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在内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在转移资产时需要将相关客户的信息传递给对方。其在监管建议中要求,
德国联邦金融管理局:恶意软件“Godfather”已攻击约400个加密货币和银行APP:1月10日消息,据德国联邦金融管理局(BaFin)官方网站声明显示,该监管机构已经发现一款名为Godfather(教父)的恶意软件,目前已经攻击了大约400个加密货币和银行APP,包括约110个加密货币交易平台、94个加密钱包和215个银行应用程序。
目前这款恶意软件仅在安卓设备上运行,主要模仿Google Protect在真实登录窗口之上显示虚假登录窗口来窃取用户登录数据、记录屏幕、启动键盘记录器、转接包含2FA代码的电话、发送短信以及使用各种其他攻击策略。德国联邦金融管理局表示,这款恶意软件攻击范围已涵盖全球16个国家/地区,包括美国、土耳其、西班牙、加拿大、法国和英国等。[2023/1/10 11:03:40]
“需要获取并保留必需且准确的发送者的信息和所需的接收者的信息,并将信息提交给接收机构。此外,各国应确保接收机构获取并保留必需的发送者的信息以及必需且准确的接收者信息。”
前FATF执行秘书:加密货币必须借鉴现有金融体系的安全经验:反专家协会(ACAMS)执行理事、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执行秘书Rick McDonell在CoinDesk刊文《加密货币必须借鉴现有金融系统的安全经验》。文章称,部分加密货币行业在接受和实施现有传统金融系统的合规性要求方面步履缓慢。在加密行业中提供服务的公司需要全面遵守国际反和反恐融资公约,否则有可能受到监管机构的制裁或拒之门外。如果执法人员故意在其居住或经营的司法管辖区触犯法律,则应追究其刑事责任。[2021/3/26 19:19:01]
根据FATF新发布的监管指南,每次转移资金所需的信息包括:
声音 | 邓建鹏:FATF指引是对“虚拟资产”的明确判定 中国监管当局应参考其财产性质的认定:就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的新指南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邓建鹏谈到以下四点:
1. 这一指导性文件的发布说明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倾向于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看作是有典型金融属性的虚拟资产,认为其在恐怖主义融资和方面有相应应用,未来甚至可能扩大;
2. 这份文件以及国际范围内的明确认定,对中国监管当局提供了很强的建议:承认它具有典型的金融属性和金融风险,以及未来在相应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正面承认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质。以此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解释里面,应该考虑承认,在实践中它部分具有私人货币、或近似国外货币的实质与功能。
3. 基于上述的认可或者承认,国内立法和司法解释应及时回应,考虑做出相应修订,一是在反恐融资和反方面将虚拟货币纳入其中,同时对虚拟资产合法持有人的正当权益,在法律和司法上给予明确保护。
4. 这个指导性文件对于虚拟资产的正常发展和健康使用有积极作用,为各国的立法提供指南,为各国如何有效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提供参考建议。[2019/6/22]
(i)发送者的姓名;
(ii)发送者的账号;
(iii)发送者的实际(地理)地址,或身份证号码,或可以唯一识别发送者的身份号码,或出生日期和地点;
(iv)接收者的姓名;
(v)接收者的账号。
FATF在监管建议中称“犯罪和恐怖分子滥用虚拟资产的威胁”处于“严重和紧急”的状态。它将给予各国12个月的时间根据该指导制定细则,并将于2020年6月进行审查。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FATF关于反政策的建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参与的成员国需要各自通过制定法律来进行推行。然而,严重违反FATF监管指南的国家被列入黑名单,这将对该国的对外经贸活动造成影响。
该加密货币监管指南于6月28日至29日在日本大阪举行的20国集团(G20)年度峰会前一周发布。
在该监管指南发布之后,主要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CEO赵长鹏连发两条推特,疑似对其进行回应。
“我看到有许多规则被制定出来。这些规则似乎是反对加密货币的,其制定者根本不懂加密货币,因此不会考虑其副作用。所有这些实际上只会加速加密货币的应用。”
“更好的‘对抗’加密货币的方法是让法币更有用、更少限制以及更多自由。但遗憾的是,其似乎只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图片来源:pixabay
作者 Liang 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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