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数字藏品新玩法 师徒邀请奖励当心成_STACK:Ordinals Finance

01 数藏行业新玩法

近期,数字藏品行业出现了一种新的获客玩法:师父排行榜。具体玩法是数藏平台为鼓励拉新,创设了“师徒制”:每个新加入的用户是“徒弟”,而邀请TA加入的则为“师父”。每有徒弟加入,师父都会获得相应的现金奖励,徒弟越多,师父奖励就越多,奖励高的师父会在排行榜排名靠前,前三名还会有金银铜牌标志。

图片为参考页面

02 师徒拉新的风险

<span rootId":"VuQcdSwZ7o1nrXxKPyncuZ59ngb","text":{"initialAttributedTexts":{"text":{"0":"师徒拉新的风险"},"attribs":{"0":"*0+9"}},"apool":{"numToAttrib":{"0":["author","6818786078653169665"]},"nextNum":1}},"type":"heading2","referenceRecordMap":{},"extra":{"mention_page_title":{},"external_mention_url":{}},"isKeepQuoteContainer":false,"isFromCode":false,"selection":[{"id":7,"type":"text","selection":{"start":0,"end":9},"recordId":"KHO1dOHqXoVrvVxCJ3Yce4MKnhf"}],"payloadMap":{},"isCut":false}'  >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利用现金奖励拉新本来就是互联网惯用玩法。现如今互联网后半场,竞争白热化,新平台、新APP往往出于迅速抢占市场,增加用户数量、粘性或提升活跃人数的考量,通过设置一些邀请奖励、平台返利等方法,进行拉新活动,这样不仅能在用户社交圈层以裂变形式打开,同时也能扩大影响力。如某知名后起电商平台,就是靠着不间断的拉新玩法,成为新的巨头。

但该种方法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尤其是涉及“拉人头”、“层级”时,的帽子可能就在不远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分为拉人头、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三种,当前两种满足特定条件时,则可能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型),而后一种则为经营性,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行政违法,亦会受到相应处罚。

在行政法中,根据《禁止条例》规定,如果存在以下的情形之一,就属于行为:

①对拉人头行为支付报酬非法牟利;

②通过收取加入资格费用非法牟利;

③以下线业绩计算上线报酬非法牟利。

如果单纯存在《禁止条例》中的行为,可能将受到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最高200万元的罚款,但不会产生刑事责任。

而在刑法中,因为行为将导致更严重的结果,所以需要的条件也相较于《禁止条例》严格得多,不仅要求收取加入资格费用、对发展下线付酬同时存在,还对层级和人数有数量要求,同时,经营产品是否真实存在也是组织、领导活动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①行为具有“入门费”、“拉人头计酬”、“设置层级”的特征。具体来说就是获得会员资格必须缴纳费用,成为会员之后可以发展其他下线并以发展下线人数;

②组织形成三层以上层级,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

③计酬和返利是以被发展的人数作为依据,该条件是犯罪的核心条件,也是区别行政法和刑法的关键条件;

④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虚假或者价格严重超出其真实价值。

为了方便大家直观了解,我们制作一张对比图:

回到NFT数字藏品行业本身,如果某数字藏品平台设定的师徒制是多层级的(徒弟也可当师父继续收徒弟,新徒弟入门则向上层层返利),符合“人员链条”和“资金链条”两个标准,则可能涉嫌经营性;而假如当拉新奖励只是一个幌子,平台所谓的商品和服务只是虚名,核心是收取下线的人头费和新人的入门费(付费获取特定资格)时,则可能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

03 是币圈的老朋友

司法实践中已有许多“创新型”区块链项目被认定为型。如五行币案(2019冀11刑终397号)和PlusToken案(2020黔0103刑初914号)。在五行币案中,几名被告人发行了名为“五行币”的空气币,并设置了缴费成为会员才有资格买币的机制,而每发展一名新会员,则会获得现金奖励;下线发展新会员,团队长则会获得奖励,如此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层级返利为盈利模式,无实质经营行为的不可持续模式,被法院认定为组织、领导活动罪,最终被定罪处罚。同样的,PlusToken案也与之类似,有兴趣的可自行搜索。

此外,即使存在实质的经营活动,返利式拉新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运动赚钱类APP“趣步”被长沙工商部门立案调查,而立案原因就是拉新政策涉嫌网络。根据央视网报道,“趣步”拉新奖励为贡献值和糖果,糖果是“趣步”平台发放的虚拟币,通过运动或直接购买获得,可在平台内交易、可兑换现金,兑换现金时有手续费,而前述贡献值则可降低手续费。如此一来,用户为赚取糖果换得现金,纷纷争相拉新获利;而当返利层级一多,自然就会被执法部门盯上。

04 曼昆律师建议

既然拉新政策易涉,那么该如何防范风险呢?笔者根据多年司法实务经验,提出几点实操建议。

首先,不论是NFT平台还是其他互联网新业态,务必牢记拉新政策只能作为获客或者打开市场的手段,不可依靠赚取新人会费等资格费来充当整个模式的底层盈利逻辑,自身还是要有核心的经营模式和业务(商品或服务),否则本末倒置,外观上就不合法合规,则刑事风险极高。

其次,在设定拉新政策时,将对应的层级,尤其是返利层级限制在两级以内(如师徒排行榜中,仅限于师徒,不可再传导),这样避免出现类似的层级认定,降低违规相似度。

再次,可以将获得奖励的计算方式综合量化,不再仅依靠新人人数,而是根据例如社区贡献度(非货币)等综合衡量。

最后,避免直接出现货币计价。师父排行榜最后一列现金额度虽说诱惑力十足,让人看后有立刻加入的冲动,但似乎不太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且高额的现金排行容易引起部分人(含执法人员)的反感和警惕,增大了不确定性的风险。

金色早8点

Odaily星球日报

金色财经

Block unicorn

DAOrayaki

曼昆区块链法律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金智博客

欧易okex官网HK虚拟货币=财产 会是Web3强心针吗_ATS:MicroCats

作者:肖飒法律团队 我国内地刑法并未明确否认虚拟货币构成“财物”,香港近期的判决亦可为我国内地虚拟货币刑法保护起到积极的参考作用。 核心提示 近期香港地区的判例认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可以视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厘清现行港府现行虚拟货币的规管框架,有利于从法律上保护虚拟货币持有者的财产利益。

[0:15ms0-8:127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