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丨区块链日报
作者:徐川
近日,二十国集团召开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强调全球稳定币的运行需以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为前提,鼓励相关国际机构继续研究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在完善跨境支付中的作用及其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影响。
七国集团也于近期发布了针对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的公共政策原则,为G7内外研发央行数字货币的政策制定与设计审议提供支持。
声音 | 欧洲央行管委:G7集团一致对Libra持谨慎态度:欧洲央行管委维勒鲁瓦表示,G7集团一致对Facebook(FB.O)旗下加密货币Libra持谨慎态度。(金十)[2019/7/18]
同期发布的G7财长声明称,央行数字货币将成为现金的补充方式,既可以作为一种流动性较强、安全性较高的结算资产,也可作为支付系统的锚。
声音 | 日本财政大臣麻生太郎:G7财长领导人对Libra持怀疑态度:日本财政大臣麻生太郎表示,G7财长峰会上各国表达了对Libra的担忧,G7财长领导人对于Facebook的Libra持怀疑态度。其进一步指出,Libra这样的数字货币可以降低汇款成本,因此对用户有一些好处,但过分关注这些优势可能会导致长期存在的大问题,需要检查Libra的可靠性并对其采取全面的监管。(reuters)[2019/7/18]
声明亦指出,将继续共同努力,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标准制定机构展开合作,深化对该公共政策原则的分析与研究,确保实现央行数字货币建立在透明、法治和健全的经济治理基础上。
动态 | G7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数字资产反初步指引:据Cointelegraph消息,G7倡议下建立的政府间反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对加密货币领域反和恐怖主义融资的初步指引。FATF预计定于5月举行私营部门磋商,届时将要求企业家在4月8日前向该组织提交意见。以便最终确定和实施该准则。该指引主要内容包括:1.工作组敦促各国遵循准则,以防止和使用加密货币进行资助恐怖主义;2.数字资产提供商有义务在其创建的司法管辖区内获得许可或注册,其所有者必须向相关机构提供身份信息,如有需要,加密产品必须经过认证;3.政府对数字资产形成适当的监管和监督;4.数字资产提供商需保存交易记录,并在需要时向有关机构提供数据。
此外,最后一次会议定于2019年6月举行。此前2018年9月消息,FATF可能即将制定一套适用于虚拟货币的反标准。[2019/3/2]
13项研发央行数字货币的公共政策原则要点如下:
1、应支持并“不损害”央行履行其货币和金融稳定使命的能力;
2、应建立在透明、法治和健全的经济治理基础上;
3、强调严格的隐私标准、对用户数据保护的问责制以及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4、应实现安全的生态系统,能抵御网络欺诈和其他运营风险;
5、应与现有支付手段共存,在开放、安全、弹性、透明、竞争的环境中运作;
6、应将支付需求的发展与减少犯罪的承诺结合起来;
7、应减少对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产生的有害溢出效应,不损害其他央行的货币主权;
8、研发所需的能源使用应尽可能高效,支持国际社会向“净零排放”经济转型的共同承诺;
9、应履行数字经济创新的责任,确保现有和未来支付解决方案的互操作性;
10、应考虑对普惠金融的促进作用,作为现金的有力补充方式;
11、无论是正常或危机时期,研发方式应尽可能保持快速、高效、透明、包容、安全;
12、应探讨如何提升央行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
13、在援助他国研发过程中,应尊重并保障受援助国的关键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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