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为什么说借虚拟货币规避外汇规制行不通_BIT:gearbox币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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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成功破获近15亿元案值借比特币为媒逃避外汇监管案。据查证,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在境内外分工合作,以低于官方汇率区间0.009-0.03价格向境外务工人员大量收取兰特并在境外转换成比特币后,通过境内某币网、某乐网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售,并将出售比特币所收人民币转账至境外务工人员国内人民币账户,借此逃避国家对银行外汇转入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限额监管。截至案发,累计买卖兰特41亿元,涉及人民币流水14.77亿元,检察机关也依法对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在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之前,似乎用虚拟货币规避外汇管制是可行的,主要规避《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的限制。外汇细则第二条规定,

成都印发首个“元宇宙”政策文件,将打造9大元宇宙应用场景:金色财经报道,成都印发首个“元宇宙”政策文件,将打造9大元宇宙应用场景。为主动把握元宇宙产业发展机遇,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助力智慧蓉城、制造强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成都市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份《行动方案》是成都首个聚焦元宇宙的政策文件。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成都元宇宙产业体系初具雏形,元宇宙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构建起完整的成都元宇宙产业链,研究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引进培育一批优质企业、融合打造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开发储备一批城市IP,对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治理形成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元宇宙以虚促实、以虚治实的价值实现,提升实体经济生产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2022/12/29 22:13:38]

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政策在烟台落地:3月20日,山东烟台开发区一企业向农业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提出1亿美元出口商票融资申请,农行开发区支行第一时间通过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对企业提供的出口报关单进行真实性、可用额度和使用状态的信息验证,确保贸易背景真实性,最终,成功为该企业发放款项到账。这是烟台地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政策的“第一单”,也东自贸区烟台片区的第一单。[2020/3/25]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按照规定,每人每年汇出的美元额度以5万为上限,而比特币一天的提币限额就远超该金额。从金额限制之上,虚拟货币在当时实际上规避了外汇数额管制的限制。

独家 | 犇睿资本创始人褚康:对加密货币的征税政策是完全有必要的:近日,犇睿资本创始人褚康在接受金色财经独家采访时指出,目前各国税收政策各有不同,以白俄罗斯等极少数国家为例,对其采取的是完全免征所有税款的政策;以新加坡等一部分大力支持加密货币交易的国家为例,对其采取的是部分纳税政策,即仅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得利润进行纳税处理;以美国等一部分对其采取严密监管态度的国家为例,不仅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得利润进行纳税处理,加密货币的兑换、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空投等一系列加密货币相关的行为都纳入了征税范围。

加密货币税收监管是否必要,考虑的不应仅是加密货币自身的发展问题。税收作为国家机关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每个主权国家的发展和稳定都至关重要。加密货币作为一种新型货币形态,存在规避税收征管的可能性,如果对加密货币的购买、兑换、交易等一系列行为实行完全的免税政策,虽然是对加密货币交易本身合法性的认可,但也同时承认了境内外企业和自然人可以用加密货币进行合理避税,这对国家整体的税收征管的可行性和稳定性来说可能是致命的打击。

因此,对加密货币的征税政策是完全有必要的,即使是以白俄罗斯为例的少数目前实行完全免征所有税款的国家,其对加密货币的免税政策也不是永久性的。[2020/1/3]

从汇出方式上,基于虚拟货币的隐秘性和实时性也可以规避外汇通知的限制。外汇通知第一条规定,

政策 | 瑞士放宽法律以适应区块链和加密货币创业:据news.bitcoin消息,瑞士政府在一份官方报告中宣布了针对区块链监管的新立法方法。该文件承认,这项技术是金融部门在刺激该国经济方面最重要的最新发展之一。瑞士联邦委员会的主要工作重点是“确保瑞士作为金融中心的诚信和声誉”,以及更好地定位瑞士以“利用数字化带来的机遇”。政府的计划是创造尽可能最好的法律框架条件,以便该国能够继续发展成为金融技术、区块链和许多领域创新公司的领先和可持续目的地。尽管报告讨论了加密货币被用于非法目的(如资助恐怖主义)的风险,但报告对该技术持积极态度,指出该国法律应予以修订,以识别没有任何实物资产支持的加密数字令牌。联邦委员会还明确表示,希望分散的金融交易在法律中占有一席之地。[2018/12/16]

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也就是说,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所有银行卡每一年取现合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从国内汇出资金会受到监管,在境外接受汇款也受到了监管。而大额、隐匿的虚拟货币可以完全避开上述限制。

但联合公告的出台直接否决了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进而从根本上遏制了利用代币规避外汇管制的趋势。因为当时的换汇一般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用户首先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交“汇币”申请,接收方确认接受后,无需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的审核,在很短时间内虚拟货币就能跨越国界到达境外比特币平台。

随后,用户就可以在境外比特币平台上卖掉比特币,获得美元、欧元等资金并提现。不少人也会选择线下换汇方式,换汇人需要提前寻找比特币买家,约定好价格后以美元成交。无论那种,想要换汇的用户都要首先通过人民币先兑得虚拟货币,在目前各大交易平台在中国的明文禁止下已经禁止了利用人民币汇币行为。而且,在中国境内购买大量数字货币也会受到交易平台严格的反调查,对资金来源、资产额度都会进行审核,对等地,接收虚拟货币的平台也会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还会要求提供资金证明。因此,想要通过虚拟货币换汇不仅难度极高,而且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了逃汇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国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买卖外汇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特许兑换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机构,或者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未通过前述国家规定的机构或场所在境内收付人民币并相应在境外收付对价外币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以上说明,无论是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或者线下场外交易均属于未通过拥有牌照的机构将外汇存在境外的行为,会受到刑法制裁。

而镇江市破获的案件则是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的,除逃汇罪外,利用虚拟货币规避外汇管制还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最后,刑事责任之外,利用比特币进行换汇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其中第款是目前对换汇平台的主要处罚依据,大多不合规的换汇平台皆是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需要提示注意的是,不要因为逃汇罪或非法经营罪是情节犯罪就抱有侥幸心理,即便达不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行政责任也逃脱不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借虚拟货币规避外汇规制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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