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等三部门:金融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_数字金融:数字货币能立案吗

据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公告,应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各会员单位应加强自律管理,并告诫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历史上的今天丨中国互金协会提示风险: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2019年12月1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监测发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旗号大肆炒作“虚拟货币”,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在境内有死灰复燃迹象。提醒各会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参与任何涉及ICO和“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炒作行为。呼吁广大消费者应谨慎判断以区块链名义进行的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炒作。[2020/12/14 15:10:30]

互金协会李东荣:随着数字货币出现,各国都加快推进这方面的研究:10月25日,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央行原副行长李东荣表示,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该纳入监管。他谈到如何适应和建立新情况的治理机制时提到,要建立完善的跨区域、跨境的区域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的治理机制。因为在网络上,特别是随着数字货币的出现,各国都加快推进这方面的研究。数字金融产品的跨境性、跨国域性越来越突出。这些问题怎样提前预判和处理好是一个问题。(21财经)[2020/10/25]

声音 | 互金协会李礼辉: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能够提高信用评价:据新浪财经消息,12月8日,以“探索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之道”为主题的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今日在京召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能够提高信用评价、风险定价和投资决策效率。为了更好地加强数字技术在驱动开放银行业务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我们应该不断地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集成,以效率为中心,重构金融服务流程,打造零距离、多维度、一体化的开放银行服务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质效。[201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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