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4月1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加强对虚拟货币等新型领域风险防范,全方位堵截犯罪资金。
获取非法资金是电信网络分子的最终目的,温信祥介绍,随着工作纵深推进,“资金链”治理已步入“深水区”。犯罪分子资金转移的手法、工具不断翻新,呈现出产业化、专业化、团队化作案趋势,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欧洲央行:欧盟加密银行许可程序过于不一致:金色财经报道,欧洲中央银行在周二发布的年度报告中表示,鉴于该地区加密法律的差异,欧元区银行对加密许可证的要求需要更加一致。许多许可证请求来自技术驱动的银行,监管机构希望对分散的系统施加更多控制。管理加密资产的国家框架差异很大,欧洲央行正在采取措施协调对涉及加密资产的许可请求的评估。
欧洲央行表示,由于国家法律的要求,大多数加密驱动银行的申请来自德国,其中一份来自卢森堡。虽然德国 BaFin 等国家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其境内的小型银行,但欧洲央行拥有决定是否授予或撤销许可证的最终权利。[2023/3/21 13:17:23]
在温信祥看来,一是买卖账户情况依然突出。犯罪分子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部分风险意识薄弱的个人实名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后出租出售,帮助转移犯罪资金。二是攻防对抗不断升级变化,打击难度加大。犯罪分子将资金伪造成正常的企业、个人资金交易往来,或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等渠道想方设法规避监测拦截。三是统筹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的压力加大。当前我国已建成多层次、广覆盖、现代化的支付体系,有力支持国内国际双循环和民生服务。但随着风险防控力度加强,需要充分平衡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做到既严密防控涉诈风险,又有效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支付服务。
加纳央行:CBDC不会影响或干扰现有移动货币运营商的业务:9月4日消息,加纳央行表示,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实施不会对移动货币运营商(MNO)的业务进行干扰或有负面影响。相反,央行希望这种被称为e-cedi的数字货币,能够提高加纳结算系统的效率,并“加快跨境贸易”。加纳银行 (BOG) 金融科技和创新部助理总监Clarence Blay表示:“对于中央银行而言,指导推出e-cedi的关键原则之一是补充现有的移动货币业务。e-cedi不会取代现有的平台,而是增强移动货币服务,使其更有活力和效率。”(news.bitcoin)[2022/9/4 13:08:05]
展望下一步,温信祥表示,人民银行将组织金融行业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全面落实金融行业打防管控“资金链”治理各项措施。
俄罗斯央行:加密货币存在破坏货币流通和丧失本国货币主权的风险:4月13日消息,俄罗斯央行(CBR)在其2021年度报告中指出,俄罗斯人对加密货币的兴趣日益浓厚,他们的大量加密投资以及与加密操作相关的高风险造成了潜在的系统性威胁。俄罗斯央行强调了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相关的负面因素,即存在破坏货币流通和丧失本国货币主权的风险。该监管机构再次警告称,数字资产增加了资金从传统金融体系流向仍基本上不受监管的加密市场的风险。此前,俄罗斯央行拒绝了国家杜马(众议院)成员提出的使用比特币逃避制裁的提议。(Bitcoin.com)[2022/4/13 14:22:12]
具体看,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按照“谁的账户谁负责”“谁的商户谁负责”“谁的钱包谁负责”,持续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断开涉诈资金链条,切实做到“支付为民”。二是统筹平衡风险防控与优化支付服务。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按照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度不减,优化服务要加强、风险管理要加强,这“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原则,在风险防控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务,避免“一刀切”防控过度影响正常业务。三是要提升风险防控的精准度。商业银行、支付机构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风险识别、拦截精准性。加强对虚拟货币等新型领域风险防范,全方位堵截犯罪资金。四是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先的思路,加大反诈宣传教育,形成对网络犯罪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此外,温信祥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为保障自身资金安全,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依法使用账户,拒绝出租、出借、出售账户和帮助他人转账,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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