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交易

比特币解析(下):虚拟币OTC交易与“帮信罪”和“掩隐罪”不得不说的秘密

摘要 上期分享OTC交易收到赃款容易成为刑事打击的对象、“帮信罪”与“掩隐罪”在理论上的区分等内容。 本文将紧接上期,以案说法,探讨法院对于OTC交易涉“掩隐罪”与“帮信罪”中,一是如何认定被告人客观上的实行行为,是“帮信罪”客观支付结算的行为,还是“掩隐罪”中转移资金的行为;二是根据被告人在交易过程中,如何认定被告人的主观明知程度。

比特币交易所P2P和虚拟币 新司解直接影响定罪+量刑

昨日各大法律媒体争相转发了最高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简称修改决定),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非法集资在司法实践中的定罪量刑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AAVE在国内私募、去国外挖矿 违法吗?

近日,海外有银行等合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到中国国内利用私募募资,再到海外投资虚拟币挖矿行业,赚取利润后反馈给中国投资者。飒姐团队今日的文章拟探讨该种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 中国居民在海外投资挖矿是否合法 今年9月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93通知”),提出严禁新增虚拟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火币交易所各大银行出手打击虚拟币交易 注意bitget仿盘

继浙江、江苏全面整顿查处虚拟币“挖矿”行为后,福建、贵阳、四川、云南等各地区监管部门再次强调,坚决实现虚拟货币“挖矿”“清零”目标。不仅如此,各大银行也在积极开展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活动。 银行对虚拟币的交易活动一直是打击的态度,尤其是在6月份,央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之后,银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BNB企业能合规买卖虚拟币吗?

诚然,我国居民持有虚拟财产,法律是容认的。有读者询问,出于隔离风险的考虑,可否用企业的名义买卖持有虚拟财产尤其是虚拟币呢?今天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探讨。 首先值得说明的是本文采用“企业”而非“公司”这一法律概念的原因。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诚然,企业的概念范围大于公司的概念范围。

币安交易所app下载投身“币圈”? 请慎之又慎

自比特币诞生以来,“币圈”热度有增无减。近期,随着“狗狗币”“柴犬币”等名人加持的虚拟币红遍全球,“炒币”之声遍布街头巷尾,在很多人看来,借“炒币”获取巨大财富,似乎并非难事。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炒币”真的是致富良方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比特币最新价格深度分析:币圈安全丑闻案

圈里人对成都某链科技公司CMO高某,将代机关保管的虚拟币加杠杆操作,做空比特币(难以置信,如此牛市,竟然能赔钱,这是多“精明”的机会主义者才能犯的错),造成数亿元巨额亏损,后被四川某地刑拘,高某如今已深陷囹圄,诸位法律硕士将为自己的错误将支付N年青春年华。

ICP代客投资虚拟货币是否构成罪?

案件详情 2013年7月,毛某在网络上经“信念”、“亨利”、“小红”、“威力”等人劝说,开始购买虚拟币,做网络投资生意。毛某投入1万元,三四个月后,其收回本金,还赚了二三千元。后毛某加入了“小红”等人的团队,担任宁波慈溪市场领导人的职务。截止2015年7月份,毛某投资70万元左右,经过“千少”等人的网上操作,其不仅收回了本金,还赚了二三十万元。

DOGE《民法典》出台 虚拟币将可继承?

前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在5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法典》中有许多亮点,特别是在“继承编”中,对继承遗产的范围做了改变。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虚拟货币将可能作为遗产继承。

比特币交易免费撒糖赠矿机 也构成犯罪?

随着国家提倡“新基建”,借用金融科技、数字金融之名行组织领导之实的行为又有抬头趋势。期间,有参与者认为只要免费“撒糖”“白给矿机”,不收钱就不会违法犯罪,这种想法是幼稚的,今天我们将从一个经典的矿机案例,来帮助大家法律扫盲。 基本案情 2016年对虚拟币领域颇有了解的圈内人士张某等人决定创业自筹“某星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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